布爾津縣地方稅務局

布爾津縣地方稅務局

布爾津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7月,現有幹部職工34人,平均年齡38歲,黨員19名,占總人數的55.9%;大專以上學歷32人,占總人數的94.1%;婦女幹部11人,占總人數的32.4%;少數民族幹部15人,占總人數的44.1%,由漢、哈、維、回、蒙五個民族組成。下設辦公室、綜合業務科、計會徵收科、企業稅務管理所、個體稅務管理所、喀納斯景區分局六個職能科室,負責全縣五鄉二鎮和景區2100餘戶納稅人的納稅服務和稅收征管工作。布爾津縣是一個以牧業為主、農牧結合的邊境縣,總人口7.2萬人,由漢、哈、蒙等21個民族組成,少數民族占總人口的68%。近年來在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帶動下,以喀納斯旅遊開發為重點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旅遊業帶動的相關服務行業成為該縣的重要稅源,也是近年來布爾津縣稅收持續增長的主要動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布爾津縣地方稅務局
  • 地理位置:新疆巴州阿勒泰地區布爾津
  • 成立:1994年7月
  • 幹部職工:34人
機構概況,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從布爾津縣的實際情況來看,旅遊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在稅收中占據著主導地位,但也呈明顯的季節性和不確定性。從稅源整體分析,該縣稅源呈現三個明顯特徵:一是季節性稅源特徵明顯:旅遊業受政策、季節、社會等因素的影響,相對脆弱,波動起伏較大;二是投資拉動型稅源特徵明顯: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受國家政策調控、項目調整、投資規模的變動、資金到位情況等因素的影響,對稅收的實現造成了不確定性和無法預見性;三是工礦業後續稅源尚處在培植階段:沒有大型的工業企業和礦山企業作支撐,後續稅源嚴重匱乏,直接影響著地方稅收的可持續增長。
近年來,布爾津縣地稅局在上級機關和縣委、政府的領導下,帶領全體幹部團結一心、開拓進取,圓滿了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三個文明建設取得了豐碩成果。稅收收入實現高速增長,先後榮獲自治區級文明單位、文明行業、衛生紅旗單位、地區級模範工會之家、地區級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地區地稅系統全面建設先進單位,辦稅服務廳被命名為國家級巾幗文明崗、自治區級青年文明號。該局連續十六年在縣委政府目標考核中名列前茅,民族團結、精神文明、基層黨建、扶貧幫困等各項工作取得了諸多榮譽。充分發揮了稅收的職能作用,為地方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布爾津縣地稅局將繼續以改革創新為動力,狠抓行政效能建設、提高工作落實和實效、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不辜負各級領導和納稅人的厚望,一如既往的為地稅事業取得新發展、新進步,克服困難,迎難而上,使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再創新業績。

內設機構

布爾津縣地方稅務局根據人員編制和轄區範圍內設6個科室:辦公室、計會徵收科、綜合業務科、企業稅務管理科,個體稅務管理科,喀納斯景區分局。
(一)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稅務信息、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維穩、系統接待、應急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財務、後勤、經費、固定資產、財產裝備的管理工作;承擔政府統一採購工作;審核編制單位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領撥。負責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負責全局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局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的工資調整工作。承擔本局科級以下幹部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負責落實各項人事規章制度;負責本局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及工、青、婦工作;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工作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本單位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完成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
負責貫徹落實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稅收政策,及時貫徹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負責宣傳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及時解答、請示政策貫徹中存在的問題;負責制定、審核稅收規範性檔案並及時上報備案;認真落實各項稅收政策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監督稅收執法行為、調研各稅種政策落實情況;負責稅收業務政策和知識培訓;按照減免稅審批許可權,審批、上報減免稅和稅前扣除項目;負責審理重大稅收案件,及時做好重大案件審理工作;負責安排和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工作,認真落實執法責任制考核評議工作,健全、完善各項執法責任制;負責稅務聽證、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以及答覆人大、政協涉稅提(議)案;負責報送月份、季度、半年和年度各類定期及臨時需要報送的各類總結、報表和調查數據。及時認真地報送各類調研、分析。制定稅收征管制度、辦法和措施;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征管質量日常檢查;負責有關涉稅調查資料的審核;指導、監督、檢查業務科室的稅收征管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之間的資料傳遞和涉稅事項的協調;負責組織、協調和召開業務工作會議;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長期規劃、實施方案和相關制度;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負責征管軟體信息需求收集及操作培訓。負責完成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會徵收科
負責全局稅收計畫的落實以及全局負責稅收計畫的編報、分析和檢查,負責稅收會計核算和稅收統計工作、負責地方稅所涉及的發票及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稅務登記有關業務的辦理;負責辦稅服務廳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受理納稅人稅款申報、稅款徵收、負責代開發票、催報催繳(指不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審核辦理各項提退業務;負責稅收票證、發票、稅務登記證的領發、保管、繳銷、審核、檢查和計畫編報;負責推進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改進納稅服務,負責納稅諮詢和辦稅引導服務;負責向有關部門傳遞涉稅資料;負責稅收票證、稅收會計資料和征管資料的整理歸檔;負責各類報表、總結的報送;負責稅源分析的組織和定額公示、欠稅公告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企業稅收管理所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轄區稅收征管制度、辦法和措施;負責指導落實納稅服務工作及受理、調查、處理納稅服務投訴;負責征管工作日常督導;負責對本管轄區內企業、納稅宣傳輔導;負責納稅人戶籍管理;督促納稅人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賬簿管理;發票管理、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重點稅源管理;及時採集更新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等相關信息;負責稅款催報催繳;督促納稅人按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並跟蹤管理;負責對轄區納稅人稅務登記(設立、變更、註銷)及有關涉稅事項的調查;負責稅源(欠稅)管理和稅源分析具體工作;負責稅收日常檢查,核實納稅人納稅申報情況;負責移送在日常檢查和納稅評估中發現達到標準的案源。負責企業納稅信用等級的調查和管理,並對企業信用等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工作。負責定額核定(調整)調查;負責停(復)業納稅人的管理;負責非正常戶認定的調查和管理;對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進行管理檢查;負責與相關部門之間的資料傳遞和涉稅事項的協調;匯總上報各類征管報表和資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個體稅收管理所:負責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轄區稅收征管制度、辦法和措施;負責指導落實納稅服務工作及受理、調查、處理納稅服務投訴;負責對轄區內的個體工商戶進行動態管理,負責對經濟稅源的調查、分析工作,提供基礎分析數據;負責城區“定期定額”戶調、定稅的調查及歇業(復)業的核查工作;負責稅收證明和認定工作,非正常戶的處理工作;對納稅人的各類涉稅申請(減免稅、稅前列支、資產報損、彌補虧損等)進行調查核實並出具報告;負責日常稅收宣傳、諮詢、輔導工作,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做好協稅護稅工作;負責個體工商戶的日常管理、常規性檢查工作;負責零散稅收的徵收管理。負責與相關部門之間的資料傳遞和涉稅事項的協調;匯總上報各類征管報表和資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喀納斯景區分局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制定轄區稅收征管制度、辦法和措施;負責指導落實納稅服務工作及受理、調查、處理納稅服務投訴;負責征管工作日常督導;負責對本管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納稅宣傳輔導;負責納稅人戶籍管理;督促納稅人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賬簿管理;發票管理、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重點稅源管理;及時採集更新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等相關信息;負責稅款催報催繳;督促納稅人按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並跟蹤管理;負責對轄區納稅人稅務登記(設立、變更、註銷)及有關涉稅事項的調查;負責稅源(欠稅)管理和稅源分析具體工作;負責稅收日常檢查,核實納稅人納稅申報情況;負責移送在日常檢查和納稅評估中發現達到標準的案源。負責企業納稅信用等級的調查和管理,並對企業信用等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工作。負責定額核定(調整)調查;負責停(復)業納稅人的管理;負責非正常戶認定的調查和管理;對納稅人發票使用情況進行管理檢查;負責未達起征點納稅人的管理。負責與相關部門之間的資料傳遞和涉稅事項的協調;匯總上報各類征管報表和資料;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推廣和套用工作。組織開展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負責本部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群工作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布爾津縣地方稅務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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