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縣科技局是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州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及科技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組織制定科技政策及實施辦法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布拖縣科技局
- 地點:布拖縣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州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及科技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組織制定科技政策及實施辦法。
2、研究科技促進我縣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我縣科技優先發展與重點發展領域;負責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各種科技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3、負責縣級重大科技項目的立項,並組織有關專家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論證。代管國家和省、州在我縣實施的科技項目,實施對全縣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套用基礎研究項目、星火計畫項目以及科技成果套用推廣項目。貫徹“科教興縣”和“人才強縣”戰略,並組織實施。
4、 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組織實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與教育等部門配合,辦好各類技術培訓學校,推動農村科技進步。
5、負責科技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協調、管理技術市場,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科技獎勵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驗收鑑定、登記、評審、獎勵和申報工作。
6、負責全縣的專利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專利法》的貫徹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經濟、技術等領域的專利工作規章制度,協助辦理專利審批手續;為人民法院對專利侵權等糾紛案件提供諮詢意見。
7、歸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指導管理科技信息的發布,做好科技統計、科技情報和科技檔案工作。指導全縣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的管理工作。
8、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計畫及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9、對直屬縣級學會、協會、研究會進行指導管理,對基層科協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及引進,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10、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科技幹部管理、培訓及制訂科技人員的政策等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情報信息及縣科技信息網站、科技期刊等服務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智力引進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研究科技促進我縣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我縣科技優先發展與重點發展領域;負責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各種科技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3、負責縣級重大科技項目的立項,並組織有關專家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論證。代管國家和省、州在我縣實施的科技項目,實施對全縣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套用基礎研究項目、星火計畫項目以及科技成果套用推廣項目。貫徹“科教興縣”和“人才強縣”戰略,並組織實施。
4、 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組織實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與教育等部門配合,辦好各類技術培訓學校,推動農村科技進步。
5、負責科技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協調、管理技術市場,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保密、科技獎勵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驗收鑑定、登記、評審、獎勵和申報工作。
6、負責全縣的專利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專利法》的貫徹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經濟、技術等領域的專利工作規章制度,協助辦理專利審批手續;為人民法院對專利侵權等糾紛案件提供諮詢意見。
7、歸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指導管理科技信息的發布,做好科技統計、科技情報和科技檔案工作。指導全縣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的管理工作。
8、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計畫及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9、對直屬縣級學會、協會、研究會進行指導管理,對基層科協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及引進,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10、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科技幹部管理、培訓及制訂科技人員的政策等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情報信息及縣科技信息網站、科技期刊等服務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智力引進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