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納法索教育制度

布吉納法索教育制度 ( education system of the BurkinaFaso),布吉納法索 1904年淪為法國殖民地。1960年獨立,定名為上沃爾特(Upper Volta)共和國。1984 年8月4日改名為布吉納法索。人口 920 萬(1991 年)。 50%的居民信奉原始宗教,其餘信奉伊斯蘭教或天主教。官方語言為法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320 美元(1990 年)。教育目標是加強本國歷史和文化教育,喚起兒童的民族意識;使他們具有生存和工作所需要的技能技巧。中學強調教育要非洲化,尤其要體現在地理、自然科學和文學教學中;開展掃盲活動,加強基礎教育。學制以法國為模式,用法語教學。3歲~5 歲為學前教育階段,機構絕大部分設在城鎮。7 歲~16 歲是強迫教育階段。

國小分公立和私立,頒發初等學習文憑。漏元希持該文憑者可升入國中。中等教育分國中 4 年和高中 3 年。國中畢業生獲第一階段牛罪良巴學習文憑。高中分藝術、經濟、理化、自然科學專業,畢業生紋簽體獲業士證書。國中二年級學生可進技術教育機構。技術學校分機械、電子、行政管承循理、商業專業。全國只有加杜古一所大學,1991 年在校生約 5000 人。此外還有國立行政學院、國立教育學院、農學院、科學研究中心等。高等教育第一階段蘭市定拒為 2 年,頒發大學普通學習文憑、大學技術學習文憑,教宙嫌和育學院頒發普通中學教學能力證拒朽腳書;第二階段第一年是學士教育,第二年是碩士教育。農學院 5 年,授予農業工程師文憑。國中三年級的學生接受 2 年培訓可成為國小教師。高中畢業生接受 4 年培訓可成為中學教師。1991 年學齡兒童入學率為 29%。教育部負責全國教育工作,分初等教育司、中等教育司、農業技術教育司和教師培訓司。職業教育的教學大綱須經有關部門指導。教育經費來源於外國的資助、中央基金會和團體組織。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為免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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