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明代互市術語。指官方馬市開市前,由明朝主持互市官員按規定的購馬數額籌備馬價銀,部分用以支付馬價,部分用於事先購買糧食、布帛、鍋釜等物資,備以交換馬匹。撫賞銀不在其中。市本來源主要由兵部庫貯馬價銀撥發各邊鎮,余銀由各鎮客餉、樁朋、商稅等項內開支。每年各鎮官方購馬數額及馬價銀兩,均有一定限額,如萬曆三年(1575),限定宣府(今河北宣化)每年購馬1.8萬匹,馬價銀12萬兩;大同購馬1萬匹,馬價銀7萬兩;山西6千匹,馬價銀4萬兩。隨著貿易的發展,數額不斷突破。萬曆五年(1577),大同鎮購馬1.45萬匹,馬價銀達10萬兩。至萬曆四十年(1612),宣府、大同、山西3鎮之馬價銀達41萬300兩。為解決蒙古方面提供的馬匹過剩,明朝市本不足,於是開放民市,鼓勵漢商參加馬市貿易,利用民間的資金和貨物投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