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契約文明·法治政府》是2012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尤春媛。
基本介紹
- 書名:市場經濟·契約文明·法治政府
- 作者:尤春媛
- ISBN:9787562044741
- 頁數:283
- 定價:32.00元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11
內容簡介,編輯推薦,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市場經濟·契約文明·法治政府》以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論為理論基礎,以馬克思主義政治學、倫理學和法學等學科為研究視角,從契約與法治、政府的歷史和邏輯關係維度,探討了契約、契約論及契約文明的內在關聯,分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契約文明的制度基礎和政治訴求,在此基礎上結合中國社會特有的政治和法治文化以及社會契約關係,嘗試探索中國特色法治政府建構的契約理據、實現路徑與制度構建,以期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中法治政府的基本內涵和價值理念找尋政治哲學資源,為法治政府的合理建構提供制度框架。
編輯推薦
《市場經濟·契約文明·法治政府》將契約文明與法治政府的建構問題置於當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進行探討,在學術價值上,第一,該研究有助於促進馬克思主義政治哲學,法哲學與經濟學、倫理學、社會學及其他相關學科形成良好的學科交流與互動,拓寬、加深與豐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中契約文明與法治政府的整體認識。第二,該研究有助於學術範式的變革。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契約文明對法治政府建構的理論價值和方法論意義不僅是一個邏輯的問題,更是一個使之在當代中國學術語境下完全具體化的問題。因此,《市場經濟·契約文明·法治政府》有助於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實證研究。
作者簡介
尤春媛,1991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1998年畢業於山西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目前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攻讀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博士學位,研究方向為政治哲學。在《法律科學》、《現代法學》、《行政法學研究》、《江蘇社會科學》等核心期刊發表了論文二十餘篇,其中有論文被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參加了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行政執法的理論與實踐”、山西省政法委“法治要素研究”、山西省科技廳“行政契約規範化研究”、江蘇省政府法制辦“中外地方行政立法比較研究”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研究”、國家空管局“航空法立法研究”、南航青年基金“新農村民主法治建設研究”等課題,參與撰寫出版專著《現代企業制度學習大綱》、《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航空法立法研究》等。
目錄
序 言
前言
第一章契約、契約論和契約文明
1.1 契約概念與範疇
1.1.1 契約概念溯源
1.1.2 契約範疇的基本要素
1.1.3 契約的分類及契約論類型
1.2契約論及其當代啟示
1.2.1 契約論學說及其理論的演變
1.2.2 契約論的歷史進步性與局限
1.2.3 契約論的當代啟示:契約精神
1.3契約文明:契約精神的當代升華
1.3.1 契約文明的含義與邏輯結構
1.3.2 契約文明的倫理意蘊
1.3.3 契約文明的馬克思政治哲學根基
第二章市場經濟與契約文明
2.1 市場經濟:契約文明的經濟制度基礎
2.1.1 市場經濟及其基本特點
2.1.2市場經濟的一般價值取向
2.2全球化時代的契約文明
2.2.1 市場經濟與經濟、社會關係的契約化
2.2.2 契約關係的全球化拓展
2.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契約文明
2.3.1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呼喚契約精神
2.3.2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契約制度文明
2.3.3 法治政府:契約制度文明的政治權力訴求
第三章法治政府建構之契約理據
3.1 法治政府之契約倫理意蘊
3.1.1 契約倫理的基本內涵和特徵
3.1.2 法治政府與契約的關聯
3.1.3 法治政府的契約倫理內涵:契約正義
3.2 馬克思契約正義觀的政府合法性證成
3.2.1 馬克思契約正義觀孕育的市民社會背景
3.2.2 馬克思契約正義觀的形成及邏輯結論
3.2.3 超越市民社會契約正義的政府合法性證成
3.3法治政府的法理根基、精神底蘊與核心價值
3.3.1 法治政府的法理根基:法治理性
3.3.2 法治政府的精神底蘊:以人為本
3.3.3 法治政府的核心價值:行政正義
第四章法治政府之契約方法論建構意義
4.1 契約方法論的價值
4.1.1 契約方法論之個人主義批判
4.1.2 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契約法律觀及其方法論意義
4.1.3和諧社會:超越契約的人際交往圖景
4.2和諧社會之法洽政府訴求
4.2.1 和諧社會實現之契約路徑選擇與保障
4.2.2 和諧社會之法治政府內涵訴求
4.3法治政府建構之當代中國意義
4.3.1 中國境遇:倫理政治的中國傳統和契約文化
4.3.2 動力源泉:契約社會生成和政府推進
4.3.3制度架構: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契約式互動
第五章法治政府之中國式契約選擇
5.1 憲法契約:民主制度的契約之維
5.1.1 法治政府之政治基礎:民主制與人民主權原則
5.1.2 人民主權的契約要旨與實踐:憲法契約
5.1.3 憲法契約的困境與出路
5.2 經濟、社會生活的契約化:法治政府之經濟社會基礎與界限
5.2.1 法治政府之契約經濟基礎與保障
5.2.2 中國社會整合機制與社會日常生活契約
5.2.3 法治政府契約秩序之實現
5.3契約行政:法治政府之契約治理
5.3.1 治理轉型中的政府行政治理模式:契約行政
5.3.2 契約行政倫理與公共行政精神
5.3.3 契約行政的法制化
結語
參考文獻
前言
第一章契約、契約論和契約文明
1.1 契約概念與範疇
1.1.1 契約概念溯源
1.1.2 契約範疇的基本要素
1.1.3 契約的分類及契約論類型
1.2契約論及其當代啟示
1.2.1 契約論學說及其理論的演變
1.2.2 契約論的歷史進步性與局限
1.2.3 契約論的當代啟示:契約精神
1.3契約文明:契約精神的當代升華
1.3.1 契約文明的含義與邏輯結構
1.3.2 契約文明的倫理意蘊
1.3.3 契約文明的馬克思政治哲學根基
第二章市場經濟與契約文明
2.1 市場經濟:契約文明的經濟制度基礎
2.1.1 市場經濟及其基本特點
2.1.2市場經濟的一般價值取向
2.2全球化時代的契約文明
2.2.1 市場經濟與經濟、社會關係的契約化
2.2.2 契約關係的全球化拓展
2.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契約文明
2.3.1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呼喚契約精神
2.3.2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契約制度文明
2.3.3 法治政府:契約制度文明的政治權力訴求
第三章法治政府建構之契約理據
3.1 法治政府之契約倫理意蘊
3.1.1 契約倫理的基本內涵和特徵
3.1.2 法治政府與契約的關聯
3.1.3 法治政府的契約倫理內涵:契約正義
3.2 馬克思契約正義觀的政府合法性證成
3.2.1 馬克思契約正義觀孕育的市民社會背景
3.2.2 馬克思契約正義觀的形成及邏輯結論
3.2.3 超越市民社會契約正義的政府合法性證成
3.3法治政府的法理根基、精神底蘊與核心價值
3.3.1 法治政府的法理根基:法治理性
3.3.2 法治政府的精神底蘊:以人為本
3.3.3 法治政府的核心價值:行政正義
第四章法治政府之契約方法論建構意義
4.1 契約方法論的價值
4.1.1 契約方法論之個人主義批判
4.1.2 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契約法律觀及其方法論意義
4.1.3和諧社會:超越契約的人際交往圖景
4.2和諧社會之法洽政府訴求
4.2.1 和諧社會實現之契約路徑選擇與保障
4.2.2 和諧社會之法治政府內涵訴求
4.3法治政府建構之當代中國意義
4.3.1 中國境遇:倫理政治的中國傳統和契約文化
4.3.2 動力源泉:契約社會生成和政府推進
4.3.3制度架構: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契約式互動
第五章法治政府之中國式契約選擇
5.1 憲法契約:民主制度的契約之維
5.1.1 法治政府之政治基礎:民主制與人民主權原則
5.1.2 人民主權的契約要旨與實踐:憲法契約
5.1.3 憲法契約的困境與出路
5.2 經濟、社會生活的契約化:法治政府之經濟社會基礎與界限
5.2.1 法治政府之契約經濟基礎與保障
5.2.2 中國社會整合機制與社會日常生活契約
5.2.3 法治政府契約秩序之實現
5.3契約行政:法治政府之契約治理
5.3.1 治理轉型中的政府行政治理模式:契約行政
5.3.2 契約行政倫理與公共行政精神
5.3.3 契約行政的法制化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