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信息報社

市場信息報社

市場信息報社,是主辦《市場信息報》的報社。《市場信息報》是國內外公開發行的經濟類綜合報紙。國內統一刊號:CN14-0016,郵發代號12-13。周一至周 五出版發行,周二、周四加厚彩版,已是日報規模。日發行量在100餘萬份,是山西省在外發行量最大的純經濟類報紙,是全國中小企業界、創業界的主流報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信息報社
  • 實質:主辦《市場信息報》的報社
  • 國內統一刊號:CN14-0016
  • 郵發代號:12-13
《市場信息報》發展歷史,《市場信息報》定位及特點,違規處罰,

《市場信息報》發展歷史

《市場信息報》是1984年6月5日創刊的,是我國改革開放之初市場經濟的產物。
《市場信息報》經過20多年腳踏實地、艱苦卓越的發展,已經在全國擁有了一個龐大的立體式信息網路。東起山東沿海中國好望角——天盡頭,西達新疆天山腳下,南起天涯海角,北至黑龍江,訂戶遍及全國各地每個角落,即使在青藏高原西藏拉薩,每年均有300餘個固定的訂戶。多少年來,已經擁有了一個穩定的讀者群體。本報在全國各地設有30多個信息機構。來自於市場前沿的最新新聞信息,每時每刻通過本報在北京的大容量伺服器進入本報資料庫,進入選擇、加工、編輯和出版程式,然後通過本報和本報網路版傳播到全國各地。

《市場信息報》定位及特點

《市場信息報》秉承“主流、公信、商機、實用”的辦報宗旨,創刊以來,堅持以國內的經濟部門、信息機構、工商企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種植養殖加工企業、外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以及城鄉各類經營戶和城鄉消費者為主要服務對象。
《市場信息報》的個性獨特鮮明。信息量大、實用性強、傳播面廣、發行遍講體講及全國各地,反饋效果強烈,諮詢方便。這一特色,在全國同類報紙中獨樹一幟。被全國讀者譽為“全國經濟類實用型首選報紙。”
《市場信息報》以郵發為主 ,以自發為輔。郵發通過當地的郵政發行員送至訂戶手裡,自發通過本報自身的發行員,送到北京、太原、南寧、唐山等大中城市的報刊零售攤點。
《市場信息報》在讀者手中持續時間很長。因為本身它就是一個龐大的信息資料庫。每天直接來自於市場一線的一手信息,端欠是經過核實、批選、加工、編輯後而見諸報端的。每天一期,日積月累,說不定什麼時候需要,隨時可以查閱,因而相當多的訂戶讀完新報,裝訂成冊,不少訂戶10多年以前的《市場信息報》依然保存完整。
《市場信息報》諮詢方便、編讀互動的特點可謂首屈一指。每天通過電話和郵件以及信息諮詢的,接連不斷。報社能夠直接答覆的,大都立即答覆。同時,報社還將選擇一些具有引導性的諮詢信件,通過《老編值守》欄目,在報端公開答覆讀者。如此暢通的編讀互動,使讀者切身感到,本報新聞信息,不僅能夠看得到,而且能夠摸得著,從而能夠直接把握商機,直接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市場信息報》名稱,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已經在國家商標總局註冊,受國家法律保護。其字跡,系中國著名書法家董壽平先生書寫。
市場信息報社

違規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市場信息報2019年】
〔2019年 第4號〕
市場信息報社,錢超峰:
經本機關依法查明:
你單位未嚴格審核,致使錢超峰於2008年1月通過提交偽造或跨轎欠虛假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證明領取了新聞記者證。
以上事實有你單位為錢超峰申領新聞記者證時提交的畢業證書複印件、河南廣播電視大學學籍管理處《證明》等為證。
2019年8月21日,本機道埋姜台關向你單位及錢超峰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國家新聞出版署〔2019年 第3號〕)。你單位及錢超峰在規定時間內未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
你單位未嚴格審核新聞采編人員資格,為不具備法定條件的人員申領新聞記者證,違反了《新聞記者證管辣愉故酷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現依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七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你單位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暫停核發你單位新聞記者證,責令你單位重新審核你單位所有持有新聞記者證人員的資格,如實向本機關報告並依法及時申請註銷所有不具備持證條件人員的新聞記者證。
錢超峰在申領新聞記者證過程中提交虛假材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市場信息報社已將錢超峰的新聞記者證註銷,並對錢超峰予以開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遷府剃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登記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將錢超峰列入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三年內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
如你單位及錢超峰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本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或六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行政複議和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簽舟影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訴訟,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19年9月10日
2019年8月21日,本機關向你單位及錢超峰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國家新聞出版署〔2019年 第3號〕)。你單位及錢超峰在規定時間內未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
你單位未嚴格審核新聞采編人員資格,為不具備法定條件的人員申領新聞記者證,違反了《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現依據《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七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你單位警告,並處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暫停核發你單位新聞記者證,責令你單位重新審核你單位所有持有新聞記者證人員的資格,如實向本機關報告並依法及時申請註銷所有不具備持證條件人員的新聞記者證。
錢超峰在申領新聞記者證過程中提交虛假材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市場信息報社已將錢超峰的新聞記者證註銷,並對錢超峰予以開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第七十九條,《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登記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將錢超峰列入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三年內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
如你單位及錢超峰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本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或六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行政複議和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訴訟,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19年9月10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