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產教聯合體

教育部印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啟動市域產教聯合體創建工作,預計2023年底前建設50家左右,2024年底前再建設50家左右,到2025年共建設150家左右的市域產教聯合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域產教聯合體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教職成廳函〔2023〕15號
背景,

背景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的通知
教職成廳函〔202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的意見》,決定啟動市域產教聯合體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教促產、以產助教,深化產教融合、產學合作,充分發揮政府統籌、產業聚合、企業牽引、學校主體作用,以產業園區為基礎,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養、創新創業、促進產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功能的市域產教聯合體。2023年底前建設50家左右,2024年底前再建設50家左右,到2025年共建設150家左右的市域產教聯合體。
二、條件要求
1.產教資源相對集聚。聯合體依託的產業園區總產值在本省份位於前列,主要以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為核心主導產業,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聯合體職業教育資源富集,涵蓋中職、高職(含職教本科)學校,吸納普通本科學校作為成員,搭建聯合體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校企共建產業學院,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緊密結合。
2.組織治理機制完備。教育部門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資等部門建立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打造政府、行業、企業與學校四方協同的命運共同體。聯合體內各類主體協同配合,成立政府、企業、學校、科研機構等多方參與的理事會(董事會),達到產權明晰、組織完備、機制健全、運行高效的實體化運作要求。
3.人才培養取得突破。龍頭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專業規劃、人才培養標準、教材課程開發、師資隊伍建設等各個環節,並取得實際成效。積極探索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廣泛開展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崗位成才的中國特色學徒制,普遍接收職業院校學生開展實習實訓和教師崗位實踐。支持聯合體內中職、高職高專、本科學校合作分段培養或貫通培養,鼓勵普通本科學校招收符合條件的中高職畢業生和企業一線優秀員工就讀本科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
4.有效服務產業發展。聯合體建設共性技術服務平台,打通科研開發、技術創新、成果轉移鏈條,為園區企業提供技術諮詢與服務,促進技術創新、工藝改進、產品升級,解決企業實際生產問題。聯合體制定培訓規劃,統籌各成員單位的培訓資源和需求,支持聯合體內院校積極承接企業員工的崗前培訓、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鼓勵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技能培訓服務。
5.保障條件切實到位。加大財政經費支持力度,吸引社會資本、產業資金投入,支持職業教育重大建設和改革項目;明確支持職業教育的金融、財政、稅費、土地、信用、就業和收入分配等激勵政策的具體舉措,落實落地見效果;樹立結果導向的評價方向,對優秀的職業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和技術技能人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組織實施
1.園區申報。以產業園區為基礎組織申報,空間組織緊湊、經濟聯繫緊密的城市群可以一個園區名義進行申報。明確市域產教聯合體的牽頭單位,包括產業園區所在地政府(管委會)、牽頭學校、牽頭企業。申報單位對照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指標(附屬檔案1),結合自身情況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申報,申報內容應體現已有基礎和建設承諾。
2.省級推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園區自願申報的基礎上,採取多種形式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確保相關材料準確真實,組織填寫市域產教聯合體推薦書(附屬檔案2)和推薦名單匯總表(附屬檔案3)。每個省份推薦不超過3家,請於2023年5月29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電子版(以刻錄光碟形式)一併報送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3.建設培育。我部將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視情組織實地考察,遴選確定首批市域產教聯合體培育名單。我部將建立信息採集平台,對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情況進行監測。2024年初,對第一批市域產教聯合體培育單位進行驗收,驗收情況作為遴選職業教育改革成效明顯地方、“雙高計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畫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通過驗收的聯合體,如發生解散、撤銷或其他重大變動、重大違規行為,將取消相關資格和政策支持。
附屬檔案:
1.市域產教聯合體建設指標
2.市域產教聯合體推薦書
3.市域產教聯合體推薦名單匯總表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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