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下兌上》是春秋時期儒學家卜商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巽下兌上
- 創作年代:春秋時期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卜商
- 作品出處:《子夏易傳》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巽下兌上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大過,強大者能過也。本無正,而末不能治者也。棟既橈矣,法無從矣,何所承乎。唯強行者,不拘於細,不守其弊,過之而後治也。下剛過中,上巽而後悅,行利往而後乃亨。從大然後過也,非才大者不能行。權而合悅也。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木為澤所沒,下過其上也。本無政矣,舉而治之亦無患也。故君子當於是,獨立而濟,不懼羣邪,然後能通,過上乃行。雖曰得之不足以榮也。遭其用,遯世無悶,失之不足恥也。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君子之於大過也,必本於誠敬然後濟之也。雖曰藉用白茅,薄之至而誠之著也。柔處於下,謹敬於初,不私於己,則動而無咎矣。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陽舉於陰,過初之本事,過其位。剛而得中,行權以合說也。老夫重合女妻,枯而復生,其實時過而相與得復生之理。故其無不利也。
九三,棟橈。凶。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不能拯弱自守其位,棟之橈也。而又應柔本末弱矣。柔何輔焉,凶之道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以陽而與,其柔志在拯時也。得其吉矣。情以求應,不撓於下也。不能自與。可惜也已。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陽處陽也,自守而已,不能大過者也。雖欲拯之其能得乎,不足以濟衰也。則老婦得其士夫,猶枯而徒華,可醜而已,當尊而徳不能濟,力而不能勝也。無功可譽,亦無咎矣。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過涉襄危之極,罪咎之地也。況以柔終乎。過涉之深,滅其頂,頂滅身之終也,於何而咎哉。
作者簡介
卜商(前507年—?),字子夏,尊稱“卜子”或“卜子夏”。春秋末年晉國溫地(今河南溫縣)人,一說衛國人,“孔門十哲”之一,七十二賢之一。性格陰鬱,勇武,為人“好與賢己者處”。以“文學”著稱,曾為莒父宰。提出過“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的思想,還主張做官要先取信於民,然後才能使其效勞。後來孔子喪,孔門亂,子夏到魏國西河教學。李悝、吳起都是他的弟子,魏文侯尊以為師。宋人疑之,《詩》《春秋》等書,均是由他所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