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魯奇·維加

巴魯奇·維加

巴魯奇·維加,美國的一位時裝攝影師,維加沒有經過任何專業的攝影訓練,他在阿克姆當沖洗員時學到了基礎的的攝影知識,他基本上靠自學成才。維加原是緝毒線人。在過去的30多年中,他經常奔波於世界各地,在華麗天橋雲裳下拍攝了許許多多優秀作品。然而,他卻同時過著一種隱蔽而危險的雙重生活,他竟然長期充當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美國緝毒署(DEA)的線人,幫助上述兩個機關抓獲了南美的許多販毒大頭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魯奇·維加
  • 外文名:Baruch Vega
  • 職業:攝影師
人物簡介,社會評論,人物故事,緝毒線人,

人物簡介

巴魯奇·維加,美國的一位時裝攝影師。
年輕時他就對將攝影當成一門生意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他買了一匹名叫“顯影劑”的小馬,在周末拉著它在鎮上走來走去,將那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孩子們放上他的馬背,給他們拍照,然後試圖把照片賣給他們的父母。他在阿克姆攝影社當過沖洗員,他厭惡了成天沖洗別人的作品,最終成為了一名自由攝影師。
維加沒有經過任何專業的攝影訓練,他在阿克姆當沖洗員時學到了基礎的的攝影知識,他基本上靠自學成才。他的所有照片都是以相同的設定加上閃光燈拍攝而成的。照片的風格、材質甚至質量都無關緊要,說實話維加的很多照片質量也確實有些抱歉——重點在於獲取那決定性的“時刻”。閃光燈發出的不自然的人工光源,讓黑暗中的一切真相大白,正如維加自己所說,它是他的阿拉丁神燈。
據說紐約有八百萬人,八百萬張面孔,八百萬種死法,維加至少拍攝過其中的五千種死法。謀殺、車禍、火災……這些照片比較賣錢。

社會評論

“藝術對維加(Weegee)來說不是問題,他從不費心去想它。因為他對繪畫、雕刻、藝術史或攝影史都知道得很少。在他拍攝的主題中,從來就不見象徵意義。拍照對他來說,只是博取生計的方法,他所要的僅是做為維加的自由:有點名氣,有幾個錢(可也不要太多)和女人——這是他欲望的三個頂點。他全獲得了,同時也贏得藝術家的聲譽。而這種聲譽是他最不在乎的。”這是評論家亞侖·塔爾欠謎肯梅對一位相當特殊的攝影家,所做的描寫。
的確,在知識範疇、在興趣所在上,維加完全是一位藝術殿堂的門外漢,在某種程度來說,他永遠是大城市中的鄉巴佬。連國中都沒畢業的他,一輩子都在拍兇殺案,幾乎故滲棵等於刑事警察局的現場記錄員。而他在意的是:自己的照片都是獨家新聞,每張照片都能賣到五塊錢美金,好吃上一頓大餐。成得了或成不了“攝影家”根本是無所謂的事。然而,這位奇特人物,在他有生之年的六十九個寒暑中,終於由極度貧困的生活,步入富裕之途。他的工灶設婚作,甚至使他擠身於好萊塢的社交圈,而成為一位名流。他的兇殺案照片,也被肯定為攝影藝術的精湛之作。生前他已贏得名聲,死後的地位也一天比一天重要。他的早年作品,現在又被重新以豪華的型式出版。討論他的人也日有所增。

人物故事

《維加論維加》:

1914年9月27日,深夜。
一個野孩子坐在偷來的車裡和送奶車撞到了一起。他開著在紐約的第十大道偷來的車,試圖擠過一輛送奶車和一輛卡車。結果送奶車翻了,司機受了傷,車子撞上了一根電線桿。偵探逮捕了這位年輕的罪犯,將他塞進警車,拷上手銬。年趨茅輕的罪犯竭力掙扎,偵探有了點小麻煩。雖然是深夜,紐約的街頭仍然不缺遊手好閒之徒,他們好奇並興奮地扒著車子的視窗往裡面窺視。在這片混亂之中,似乎是為了更添混亂,閃光燈亮起了。有人站在車門口拍照,不過已經沒人顧得上管他了。
閃光過後,偷戒榜辨享車的那個野孩子,他的臉沒有被拍下來,他的名字叫做哈爾德·霍恩,那年十六歲,鍵拜戶朵被載入了紐約的影象編年史。
拍照片的人回到了自己的車上,一輛紅褐色的雪弗萊。他的車上應有盡有:便攜暗房、備用相機、閃光燈、香菸、義大利臘腸和換洗的衣服……還有與警方完全相同的無線電呼叫器,他是唯一配有這個設備的攝影師。當他開著這樣的車行駛在紐約深夜的街頭,尋覓拍攝目標,他不會意識到自己正成為未來的傳說,最後一位遊俠般的攝影者。他和蜘蛛俠乾的是同樣的工作,但是他的介入紐約罪案的方式與蜘蛛俠不太一樣。
晚上七點他到了警察總局,如果沒什麼事情發生,那么他會回到警察總局對面的住處睡覺。他的床頭有警鈴,這樣有案子發生時,他馬上就能醒過來……當有事件發生,他拍好照片,而後馬上回到警察總局,打字電報會傳來案件或事故的背景,讓他能夠了解整個故事,誰是受害者,他們住在哪裡,然後他回到暗房,沖洗照片,大概在早上六點,他開始賣他拍攝到的照片。
拍照片的人曾經叫過尤瑟·費寧、阿瑟·費寧,最後他叫維加,這是警察們給他起的綽號OUIJA的諧音,OUIJA的意思是占卜用板,警察認為總是搶在他們前面趕到現場的他肯定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每當有事情要發生時,他的胳膊肘就會發癢。
“一個天生的拍攝者,血液中含著顯影劑。”他如此描述自己。

緝毒線人

在過去的30多企府訂年中,他經常奔波於世界各地,在華麗天橋雲裳下拍攝了許許多多優秀作品。然而,他卻同時過著一種隱蔽而危險的雙重生活,他竟然長期充當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美國緝毒署(DEA)的線人,幫助上述兩個機關抓獲了南美的許多販毒大頭目。然而,他怎么也不會想到,他後來竟然被政府扣上了莫須有的罪名,為此,他指責美國政府言而無信蓄意坑害他。
維加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黃金時間節目的採訪時說:“我幫助抓獲了114個販毒頭目,論數量是最大的,絕對是最大的,沒人能超過我。”據維加自己透露,他為政府的緝毒行動充當線人純屬偶然。上個世紀70年代的某一天,一位因為販毒而被捕的熟人托人找到維加請求幫助說情。維加馬上打電話給了一位在FBI工作的朋友。維加說:“他對我說,‘讓我想想看,看看我能做些什麼。’第二天他就回復我說,‘我證實了那個傢伙是在錯誤的地點進入了錯誤的地方。他馬上會獲釋。’”但是,維加的熟人和朋友都以為是維加幫助那個傢伙走出了監獄。然而,他還是很快就接到了哥倫比亞販毒集團的召見,並且領到了一大筆賞金。維加說,很快,他就發現自己一下子成為了哥倫比亞販毒集團的座上賓,與卡利販毒集團的大頭目埃斯科巴爾以及奧科查兄弟等人幾乎就可以稱兄道弟。從此以後,他就開始了自己的雙重生活,白天繼續當他的時裝攝影師,而到了晚上就成為了美國政府的緝毒線人。
維加幹這份“副業”實際上是在兩面受益,兩面都收錢,通常每次幫助販毒集團從監獄裡釋放出一人,他就收取10萬美元的服務費,有時候甚至高達40萬美元。而在政府方面,他也可以領到獎金。
然而,2000年3月的一個晚上,他在邁阿密被FBI逮捕,罪名是洗錢和妨礙司法。他說,無論是FBI還是DEA都同意他向販毒集團收取服務費。可是,DEA邁阿密站站長拉法尼羅現在卻死活不承認。他說:“我們按照規矩辦事。我們從來不會叫任何人去乾違法的事情。”一位熟悉販毒集團內幕的律師夏帕斯坦估計,維加這些年從販毒集團那裡賺到了至少有4000萬美元,而維加也承認,他從販毒集團那裡收取的費用接近這個數字,他用其中的一些錢在邁阿密買了一幢豪華住宅,還有一艘豪華遊艇。
在被捕一年之後,所有針對維加的指控都被悄悄地撤消了,最後只剩下了一個逃稅的輕罪指控。現在,事情又出現了一個戲劇性的轉變,維加現在又在為美國政府效力了,不過不是FBI,也不是DEA,而是另外一些執法機構。對此夏帕斯坦說:“如果確實如此,那真是世界上最大的玩笑。不過,如果了解美國政府的作為,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拍照片的人回到了自己的車上,一輛紅褐色的雪弗萊。他的車上應有盡有:便攜暗房、備用相機、閃光燈、香菸、義大利臘腸和換洗的衣服……還有與警方完全相同的無線電呼叫器,他是唯一配有這個設備的攝影師。當他開著這樣的車行駛在紐約深夜的街頭,尋覓拍攝目標,他不會意識到自己正成為未來的傳說,最後一位遊俠般的攝影者。他和蜘蛛俠乾的是同樣的工作,但是他的介入紐約罪案的方式與蜘蛛俠不太一樣。
晚上七點他到了警察總局,如果沒什麼事情發生,那么他會回到警察總局對面的住處睡覺。他的床頭有警鈴,這樣有案子發生時,他馬上就能醒過來……當有事件發生,他拍好照片,而後馬上回到警察總局,打字電報會傳來案件或事故的背景,讓他能夠了解整個故事,誰是受害者,他們住在哪裡,然後他回到暗房,沖洗照片,大概在早上六點,他開始賣他拍攝到的照片。
拍照片的人曾經叫過尤瑟·費寧、阿瑟·費寧,最後他叫維加,這是警察們給他起的綽號OUIJA的諧音,OUIJA的意思是占卜用板,警察認為總是搶在他們前面趕到現場的他肯定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每當有事情要發生時,他的胳膊肘就會發癢。
“一個天生的拍攝者,血液中含著顯影劑。”他如此描述自己。

緝毒線人

在過去的30多年中,他經常奔波於世界各地,在華麗天橋雲裳下拍攝了許許多多優秀作品。然而,他卻同時過著一種隱蔽而危險的雙重生活,他竟然長期充當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美國緝毒署(DEA)的線人,幫助上述兩個機關抓獲了南美的許多販毒大頭目。然而,他怎么也不會想到,他後來竟然被政府扣上了莫須有的罪名,為此,他指責美國政府言而無信蓄意坑害他。
維加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黃金時間節目的採訪時說:“我幫助抓獲了114個販毒頭目,論數量是最大的,絕對是最大的,沒人能超過我。”據維加自己透露,他為政府的緝毒行動充當線人純屬偶然。上個世紀70年代的某一天,一位因為販毒而被捕的熟人托人找到維加請求幫助說情。維加馬上打電話給了一位在FBI工作的朋友。維加說:“他對我說,‘讓我想想看,看看我能做些什麼。’第二天他就回復我說,‘我證實了那個傢伙是在錯誤的地點進入了錯誤的地方。他馬上會獲釋。’”但是,維加的熟人和朋友都以為是維加幫助那個傢伙走出了監獄。然而,他還是很快就接到了哥倫比亞販毒集團的召見,並且領到了一大筆賞金。維加說,很快,他就發現自己一下子成為了哥倫比亞販毒集團的座上賓,與卡利販毒集團的大頭目埃斯科巴爾以及奧科查兄弟等人幾乎就可以稱兄道弟。從此以後,他就開始了自己的雙重生活,白天繼續當他的時裝攝影師,而到了晚上就成為了美國政府的緝毒線人。
維加幹這份“副業”實際上是在兩面受益,兩面都收錢,通常每次幫助販毒集團從監獄裡釋放出一人,他就收取10萬美元的服務費,有時候甚至高達40萬美元。而在政府方面,他也可以領到獎金。
然而,2000年3月的一個晚上,他在邁阿密被FBI逮捕,罪名是洗錢和妨礙司法。他說,無論是FBI還是DEA都同意他向販毒集團收取服務費。可是,DEA邁阿密站站長拉法尼羅現在卻死活不承認。他說:“我們按照規矩辦事。我們從來不會叫任何人去乾違法的事情。”一位熟悉販毒集團內幕的律師夏帕斯坦估計,維加這些年從販毒集團那裡賺到了至少有4000萬美元,而維加也承認,他從販毒集團那裡收取的費用接近這個數字,他用其中的一些錢在邁阿密買了一幢豪華住宅,還有一艘豪華遊艇。
在被捕一年之後,所有針對維加的指控都被悄悄地撤消了,最後只剩下了一個逃稅的輕罪指控。現在,事情又出現了一個戲劇性的轉變,維加現在又在為美國政府效力了,不過不是FBI,也不是DEA,而是另外一些執法機構。對此夏帕斯坦說:“如果確實如此,那真是世界上最大的玩笑。不過,如果了解美國政府的作為,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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