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香豬,廣西壯族自治區巴馬瑤族自治縣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巴馬香豬來源於當地土豬,傳說它系野豬馴化而成,巴馬民眾稱之為“冬瓜豬”、“芭蕉豬”或“兩頭烏”。因其骨細皮酥,肉質細嫩,肌肉鮮紅,味美甘香,營養豐富,勝似山珍野味,因而外地人食之甚感鮮香,逐傳名為“香豬”。巴馬香豬烹調時不添加任何佐料也香氣撲鼻,素有“一家煮肉四鄰香,七里之遙聞其味”之美稱,被譽為豬類的“名門貴族”。
2005年08月25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巴馬香豬”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馬香豬
- 產地範圍:廣西壯族自治區巴馬瑤族自治縣
- 品質特點:骨細皮酥,肉質細嫩,味美甘香
- 地理標誌: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誌產品
- 批准文號:國家質檢總局公告2005年第124號
- 實施時間:2005年08月25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產地環境,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巴馬香豬外貌清秀,個體矮、小、短、圓。主要表現為兩頭黑、中間白,部分個體背腰部稍帶黑斑,額頭有白線或倒三角型白斑,俗稱“兩頭烏”。巴馬香豬性野早熟,外貌清秀,體型矮、小、短、圓;飼養粗放,適應性和抗病能力強;成年最大個體45千克左右,種母豬一般利用年限為8年,最長可達14年。
巴馬香豬肉不僅肉質細嫩,肉色鮮紅,而且肉香撲鼻,不腥不膻,符合現代人對美食的追求。巴馬臘豬肉色澤鮮亮,肉質柔嫩,香醇爽口,葷而不膩,不腥不膩,不滑不膻,鮮嫩芳香,深受美食者喜愛。
營養價值
巴馬香豬與其他豬相比,具有蛋白質、胺基酸、鈣、磷含量高,脂肪含量及熱量低等諸多優良品質,所含的蛋白質、脂肪、熱量、谷氨酸、膽固醇等營養成分總體優於普通家豬。
巴馬香豬肉蛋白質含量高達21.8%,高於普通豬31.1%—70%;脂肪低,僅占普通豬的18.86%—28.10%,熱量也較低,是普通豬的60.85%—76.1%。鈣磷含量和比例幾乎與雞蛋完全一致;巴馬香豬肉營養全面,富含人體必需的胺基酸和微量元素,且含量普遍高於普通豬,其中谷氨酸的含量是普通豬的226%。更為獨特的是,巴馬香豬肉中含有一種豐富的不飽和脂肪酸的特殊物質,它具有多種藥理性,可使血管內皮細胞合成的抗炎物質增多,使血小板形成的血栓素A2減少,起到預防血栓形成,有較強擴張血管的活性,對美容和保健有特殊效果,對預防心血管疾病有獨特功效,符合人體生理需要和健康需求。
產地環境
廣西巴馬瑤族自治縣的可滋泉山泉水質清澈,巴馬白泥富含20多種對人體有益的礦物質元素,而巴馬也由於地處斷裂帶,導致地磁增強,因此生活在此處的生物身體發育情況好,血液循環流暢,十分健康。以上的三種外在因素影響下,巴馬香豬的營養成分高,口感好,味道佳,因此成為了知名品種,被民間稱為“七里香”、“十里香”。
歷史淵源
巴馬香豬來源於土豬,傳說它系野豬馴化而成。
過去因交通信息閉塞及“不借種”的封建思想影響,民眾一直採用留仔配母的閉鎖繁殖方式進行高度的近親繁殖,經過幾百年的時代相襲,終於造就了巴馬香豬這個基因純合、體貌別致的優良品種。同時由於長期自然選擇的結果使得大量的有害基因逐步淘汰,實現了其穩定的遺傳性能,杜絕了死胎和怪胎現象。由於巴馬香豬尚保存一定的野性同時還是一個早熟品種,人們在如今的生產實際中為保持其獨特的體型外貌、生產和肉質性能,依然採用本交和一定程度的近親繁殖。
1956年,巴馬瑤族自治縣成立,原“七里區”的大部分地區已隸屬巴馬縣。
1981年,國家對中南五省的地方品種資源進行了全面的普查,將該品種正式命名為“巴馬香豬”。
1982年,“巴馬香豬”載入《廣西家畜家禽品種志》。
2006年1月,巴馬香豬證明商標成功註冊。
2011年8月,巴馬縣出台《巴馬香豬產業保護條例》,把香豬產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生產情況
2006年以來,巴馬縣年均養殖香豬超50萬頭。
2011年07月27日,中國第一個年產20萬頭以上巴馬香豬生產基地在巴馬瑤族自治縣開工建設,項目總投資1.8億元,建設規模為年產巴馬香豬20萬頭,年加工肉製品7000噸,帶動巴馬至少350戶農民養殖大戶和1000戶零散養殖戶進行香豬的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集約化飼養。
2014年,巴馬香豬飼養量達52萬頭,出欄39萬頭,產值達1.95億元。巴馬縣有1個原種場,6個養殖場,7個養殖基地,1家養殖協會,4家臘香豬、臘香腸加工廠。
產品榮譽
1985年,巴馬香豬載入了《廣西家畜家禽品種志》。
1995年3月,巴馬縣被國家特產經濟專業委員會命名為“中國香豬之鄉”。
2000年、巴馬香豬被列入《國家級畜禽品種資源保護名錄》。
2001年,巴馬香豬被列入國家種質資源保護計畫。
2005年08月25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巴馬香豬”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巴馬香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廣西壯族自治區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界定巴馬香豬地理標誌保護範圍的建議的函》(巴政報[2004]64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巴馬瑤族自治縣現轄行政區域。
質量技術要求
(一)保護對象
臘香豬。
(二)原料來源
1.在地理標誌保護範圍內按生產技術規程飼養的香豬。
2.飼養:
(1)場地:以圈養為主,每頭母豬必須有5平方米以上的飼養場地和足夠的運動場地。
(2)飼料:母豬以當地的野菜、青飼料和稻穀糠等青粗飼料為主,適當補給以玉米、黃豆、石粉等精料和礦物質;商品小豬補料除餵當地鮮嫩的野菜、青飼料外,並按下列配方配製壓縮顆粒料統一補給。補料配方為:玉米50%、麩皮18%、黃豆或竹豆15%、花生麩10%、石粉1.7%、食鹽0.3%、奶粉5%。
(3)飼養方法:一日三餐生餵。先給青料後給乾料,自由飲用原產地乾淨的井水和河水。
(4)飼養安全:禁止使用被污染的水和飼料,禁止使用國家規定的禁用獸藥,禁止使用生長激素,禁止使用預混料、添加劑、骨肉粉和魚粉。
3.原料肉要求:
取50日齡至70日齡,體重達6千克至10千克的香豬,經檢驗檢疫合格且符合克B2707的規定。去骨及血污,肉質新鮮、不污染、不混有其他雜質。
(三)加工
工藝流程:
屠宰-下骨-醃製-晾乾-定形-上皮色-炭火烘乾-冷卻-整形-包裝。
(四)產品的質量特徵
1.感官特徵:
(1)色澤:脂皮黃亮,肉麵光滑油潤,肌肉切面呈微紅色或暗紅色,脂肪切面呈白色或略帶黃色,有光澤。
(2)外觀:形態保持完好,切面平整,有光澤,無烤焦點和霉斑點。
(3)組織狀態:肉身乾爽結實,肉質細嫩,用手壓無血水滲出,皮與肉不脫離。
(4)氣味及滋味:具有傳統臘肉香味,鹹淡適度,口感鮮美,無乳腥味、酸敗味或其他異味。
2.理化指標:
水分≤21%,瘦肉率≥42%,谷氨酸≥2100毫克/100克,食鹽≤10%,酸價≤4%,亞硝酸鹽≤10毫克/千克,三甲胺氮≤13毫克/千克。
專用標誌使用
巴馬香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巴馬瑤族自治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