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頓·格威內特於1735年1月1日出生於英格蘭格洛斯特郡,是牧師塞繆爾·格溫奈特和安妮·埃姆斯·格威內特(Rev. Samuel and Anne Eames Gwinnett)的七個孩子之一。Gwinnett這個姓最初是Gwynedd,是威爾斯北部一個歷史悠久的姓氏。他的母親安妮·埃姆斯(Anne Eames)在赫里福德郡有顯赫的親戚。為了紀念他的教母芭芭拉·巴頓(Barbara Button),他被命名為巴頓。
隨著《李決議》和《獨立宣言》的通過,大陸會議面臨的挑戰是將眾多的聯合殖民地的立法轉化為一部能夠團結和管理13個獨立州的美國憲法。甚至在接受這兩份重要檔案之前,起草憲法的問題在1776年6月12日就得到了大陸會諒煮凶議的認真關注,當時大陸會議決定任命一個由13人組成的委員會為新共和國起草憲法草案。決議由各殖民地的一名成員組成的棕記端委員會,負責準備和消化這些殖民地之間將要建立的邦聯形式。巴頓·格威內特代表喬治亞州被任命為起草《邦聯條例》委員會的成員之一。1776年7月12日,委員會提出了《邦聯條例》(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的第一份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