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遊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遊局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1〕43號),設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遊局,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遊局
  • 局長:馬彥成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領導班子,

職責調整

(一)取消組織和指導州級旅遊涉外事務經營者的定點工作的職責。
(二)取消負責旅遊飯店、車輛、餐館、商場、購物點的定點審批工作。
(三)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旅遊應急救援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業政策、標準、規劃,結合自治州實際研究制定自治州旅遊業發展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旅遊工作。
(二)研究制定自治州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自治州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負責自治州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
導應急救援工作;組織自治州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引導旅遊產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全州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編制自治州旅遊規劃,組織編制各縣市旅遊區域的發展規劃及重點景區的旅遊專項規劃;負責全州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負責全州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報批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工作;負責報批州內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國旅遊業務工作;負責對四星級(含四星)以上星級賓館(飯店)、3A級以上(含3A)景區(點)、四星級(含四星)以上星級農家樂、工農業旅遊示範點、滑雪場審核報批,負責對三星級(含三星)以下星級賓館(飯店)、2A級(含2A)景區(點)、三星級(含三星)以下星級農家樂等旅遊企業進行等級評定。
(五)承擔經營旅遊業務企事業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管理旅遊涉外事務;承擔特種旅遊、紅色旅遊、冰雪旅遊、農家樂等旅遊項目的開發、規劃及報批等相關工作。
(六)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
(七)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及評先創優工作;推進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的
組織實施工作。
(九)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

自治州旅遊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辦公用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督查、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材料的撰寫和審核工作;負責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老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旅遊年鑑、旅遊地方志的編纂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旅遊規劃開發科.擬訂自治州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引導旅遊業的招商引資工作;指導景區編制各類旅遊規劃並組織規劃評審工作;指導自治州A級景區(點)的創建工作,對申請創建3A級以上景區提出初審意見,組織審批自治州符合條件的2A級以下景區(點)的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旅遊景區(點)的管理工作;組織滑雪場、農家樂的等級評定工作;承擔特種旅遊、冬季冰雪旅遊、紅色旅遊、農家樂等相關報批管理等工作;指導景區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自治州旅遊行業和旅遊產業的巨觀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旅遊政策和相關規定;會同相關部門對納入自治州旅遊發展總體規劃的旅遊建設項目及配套設施進行組織論證和審查、審批;負責全局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旅遊、規劃項目等預算內項目資金投資、申報、審核、及預算外專項資金項目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自治州境內文明景區示範點的創建工作。
(三)監督管理科.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糾風和誠信體系建設;對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行業管理;審核報批經營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審核報批四星級以上(含四星)星級賓館(飯店)的等級評定工作,組織審批三星級以下(含三星)星級賓館(飯店)的等級評定工作;組織對各類旅行社進行資質等級評定和年審工作,負責全州旅行社旅遊質量保證金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州旅遊車輛、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等進行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指導自治州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和旅遊教育培訓政策的調查研究;擬訂旅遊教育、培訓、科技、人才開發年度計畫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導遊資格考試,報批頒發導遊資格證書等旅遊職業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負責報批港澳旅遊、州內中國公民出國旅遊、旅遊簽證通知等事務的管理工作。承擔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及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假日旅遊的組織協調工作及日常事務;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
(四)旅遊宣傳促進科協調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研究擬訂自治州國際、國內旅遊市場的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旅遊宣傳促銷聯動機制,塑造自治州旅遊宣傳整體形象,指導州內旅遊市場促銷及旅遊產品和紀念品的開發工作;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旅遊市場發展態勢,擬訂年度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策劃和承辦以政府名義舉辦的國內旅遊節慶、旅遊會展及相關的旅遊專題活動;組織州內旅遊企業參加區內外各類旅遊交易會、國內巡迴促銷和展會等活動。培育和完善州內旅遊市場;指導旅遊文化娛樂工作;指導旅遊對外新聞交流與合作;負責行業資訊、網路的建立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州旅遊統計、遊客消費調查及旅遊信息蒐集發布工作;負責國內外新聞媒體的接洽工作。
四、人員編制自治州旅遊局行政編制11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4名(含紀檢組長),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五、附則.本規定由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主題詞:機構職能編制規定通知抄送:州黨辦、人大辦、政協辦,州紀委,州法院、檢察院,各人民團體,農二師,中央、自治區駐州單位。

領導班子

局長:馬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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