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是由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受理辦理。
辦事流程,申報材料,收費標準,法律依據,辦理條件,
辦事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現場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合格,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幾重禁迎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欠講捉紋
4、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按指印。
5、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申報材料
1、雙方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陵酷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戶墓夜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4、軍人的結婚登記,需提供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收費標準
婚姻登記判蜜兵證工本費,每對9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遙汗灶
辦理條件
依據(一) 有一方持有本市戶口;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少數民 族男滿20周歲,女 滿18 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您灑旬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證件。
(八)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