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財政

巴西財政是指巴西的財政體制分為聯邦、州和市三級。財政年度採用日曆年度制。聯邦財政收入分為經常性收入和資本收入兩大類。經常性收入主要是稅收收入,資本收入包括動產和不動產轉讓收入、聯邦企業收入和信貸業務收入等。在各種收入中,稅收是聯邦政府最重要的收入來源。1950年,稅收收入占聯邦財政收入的81.0%;I960年為90.7%;1970年為90.6%;1980年為78.5%;1984年為69.2%。

聯邦稅收為全國稅收總額的1/3左右,它們又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兩類。直接稅主要是所得稅t間接稅種類繁雜,稅額零星,主要稅種有工業產品稅、金融業務稅、進口稅、燃料稅、電力稅、礦產稅和公路稅等。1984年,聯邦稅收總額為233,843億克魯賽羅,其中直接稅為120,458億克魯賽羅,間接稅為113,385億克魯賽羅,分別占聯邦稅收總額的51.5%和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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