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聯邦共和國國徽是橢圓形,中央是一顆以其特產咖啡枝和菸葉圍繞的由金、紅、綠三色組成的大五角星,代表巴西的22個州。圓形中心有五顆白色的五角星,代表南十字星座。下面藍色飆帶上寫著:“巴西聯邦共和國”和“1889年11月15日”的字樣,象徵巴西是一個獨立、自由、團結和富饒的國家。
憲法1969年10月7日頒布。該憲法已經多次修改。分為5編、13章、217條,憲法規定巴西是在代議制基礎上由不可分割的州、聯邦區和地區組成的聯邦共和國。憲法對聯邦和州的職權劃分作了規定。國家立法權由聯邦國民議會行使,國民議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眾議院任期4年,按各州人口比例選舉產生。參議院任期8年,每州各選3名參議員組成。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總統由直接選舉產生,任期6年,不得連任。總統有權批准、頒布法律,任免國務部長,簽定國際條約、協定和協定,宣戰和媾和,發布國家動員令或緊急狀態令。司法權由聯邦最高法院、全國法官委員會、聯邦抗訴法院、軍事法院、選舉法院、勞工法院和州法院行使。憲法規定公民有生活、安全、財產、通信的權利,有參加非武裝集會、為合法目的結社和罷工的自由。政黨必須通過其章程登記而獲得法人資格。憲法修改需經議會2/3多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