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登-符騰堡分類系統

巴登-符騰堡分類系統1926年由G.A.Kranss提出,具體內容就是對一個地區或一個局部的生態系統, 按重要生境因子進行綜合分類。該系統有地區級和局部級兩個分類水平級。地區級由兩個等級組成, 生長區根據地質、氣候和土壤方面的主要差別劃分生長亞區主要用小氣候, 同時還可以用母岩、土壤和植被方面的差別來細分。局部級即立地單元, 主要根據地形、土壤質地、結構、酸度、深度和持水能力等、小氣候、二層林木和林下植被等方面的局部性差異來區分。另外, 在劃分立地單元基礎上, 進行立地製圖, 並做出生長、生產力評定和營林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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