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牙喇壯大

巴牙喇壯大,滿語音譯。“巴牙喇”意為“護軍”;“壯大”亦作“壯達”等,意為“十人首領”。清初巴牙喇營所設什長。後金天命(1616—1626)初,每10名巴牙喇之中選1人立為額真,給旗一面,因稱小旗額真。後隨八旗官爵的改易漢名,稱為旗長。天聰八年(1634),遵滿洲舊俗,統改後金官爵漢名為滿名,旗長改稱為巴牙喇壯大。順治十七年(1660),漢名改稱為護軍校。正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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