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

《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是2020年03月0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
  • 外文名:Pasteurized Organic yak milk,sterilized Organic yak milk
  • 標準編號:T/CXDYJ 0004—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3月03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3月0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羅發洪、毛福濤、劉佳、張雪梅、李琴、韓國印、吳振濤、張建軍、金家澍、彭雲。

起草單位

西藏高原之寶氂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中糧營養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農博樂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若爾蓋高原之寶氂牛乳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華清科創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中國農業大學、博物風土(北京)認證服務有限公司、中國有機綠色食品實業有限公司、青海省青海聖湖乳業有限責任公司、青海高原之寶氂牛乳業有限公司、青海省高原牧歌乳製品有限責任公司。

適用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和調製有機氂牛乳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檢驗方法、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及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規範適用於全脂、部分脫脂、脫脂的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和調製有機氂牛乳。

主要內容

一、術語和定義
1.1 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 pasteurized Organic yak milk
以有機生氂牛乳為原料,全脂或部分脫脂或脫脂,經巴氏殺菌工藝製成的液體產品。
1.2 滅菌有機氂牛乳 sterilized Organic yak milk
1.2.1 超高溫滅菌有機氂牛乳 ultra high-temperature Organic yak milk
以有機生氂牛乳為原料,全脂或部分脫脂或脫脂,在連續流動的狀態下,加熱到至少132℃並保持很短時間的滅菌,再經無菌灌裝等工藝製成的液體產品。
1.2.2 保持滅菌有機氂牛乳 retort sterilized Organic yak milk
以有機生氂牛乳為原料,全脂或部分脫脂或脫脂,無論是否經過預熱處理,在灌裝並密封之後經滅菌製成的液體產品。
1.3 調製有機氂牛乳 modified Organic yak milk
以不低於80%的有機生氂牛乳或復原有機氂牛乳為主要原料,全脂或部分脫脂或脫脂,添加其他原料、食品添加劑或營養強化劑,採用適當的殺菌或滅菌等工藝製成的液體產品。
二、技術要求
1.1 原料要求
2.1.1 有機生氂牛乳:應符合T/CXDYJ 0001—2019的規定。
2.1.2 復原有機氂牛乳:以有機氂牛乳粉為原料,原產地復原而得。
2.1.3 其他原料:應符合相應有機食品的安全標準和/或有關規定。
2.2 感官要求
2.2.1 色澤:呈乳白色或者微黃色或調製乳應有的色澤。
2.2.2 滋味、氣味:具有氂牛乳固有的香味或調製乳應有的香味,無異味。
2.2.3 組織狀態:呈均勻一致液體,無凝塊、無沉澱、無正常視力可見異物,滅菌氂牛乳可有少量脂肪上浮。
2.2.4 檢驗方法:取適量試樣置於50mL 燒杯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組織狀態。聞其氣味,用溫開水漱口,品嘗滋味。
2.3 理化指標
脂肪/(g/100g):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全脂:≥5.0;部分脫脂:0.6~4.9;脫脂:≤0.5。調製有機氂牛乳:全脂:≥4.0;部分脫脂:0.5~3.9;脫脂:≤0.4。檢驗方法:GB 5413.3
蛋白質/(g/100g):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3.8;調製有機氂牛乳:≥3.1。檢驗方法:GB 5009.5
非脂乳固體/(g/100g):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9.0。檢驗方法:GB 5413.39
酸度/(°T):巴氏殺菌有機氂牛乳、滅菌有機氂牛乳:14~18。檢驗方法:GB 5413.34
2.4 污染物限量:不得檢出。
2.5 真菌毒素限量:不得檢出。
2.6 微生物限量:採樣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或CFU/mL表示)
2.6.1 菌落總數:n:5;c:2;m:10000;M:30000。檢驗方法:GB 4789.2
2.6.2 大腸菌群:n:5;c:2;m:1;M:5。檢驗方法:GB 4789.3 平板計數法
2.6.3 金黃色葡萄球菌:n:5;c:0;m:0/25g(mL)。檢驗方法:GB 4789.10 定性檢驗
2.6.4 沙門氏菌:n:5;c:0;m:0/25g(mL)。檢驗方法:GB 4789.4
註:採樣方案中的樣品的分析及處理按 GB 4789.1 和 GB 4789.18 執行
2.6.5 採用滅菌工藝生產的產品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並按 GB/T 4789.26 規定的方法檢驗。
2.7 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
2.7.1 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的質量應符合相應有機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
2.7.2 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和使用量應符合GB19630.3-2011、GB 2760 和 GB 14880 的規定。
2.8 淨含量及其檢驗
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淨含量檢驗按JJF 1070的規定執行。
三、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GB19630.3-2011和GB 12693的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