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協定(Panama Convention)1975年10月17日拉丁美洲和加勒比23個國家的政府代表在巴拿馬城舉行的部長級會議上籤署的協定。《協定》宜布建立拉丁美洲經濟體系,以代替原來的拉丁美洲經濟合作委員會,成立整個拉丁美洲的經濟協商與合作組織。拉丁美洲經濟體系的基本宗旨是:提高整個拉丁美洲經濟的一體化水平;鼓勵出口並制訂公平的商品價格;制訂對拉丁美洲地區以外的國際組織和國家集團的共同經濟政策,推動建立各種拉丁美洲跨國公司。
協定在1976年6月7日正式生效。
巴拿馬協定(Panama Convention)1975年10月17日拉丁美洲和加勒比23個國家的政府代表在巴拿馬城舉行的部長級會議上籤署的協定。《協定》宜布建立拉丁美洲經濟體系,以代替...
1975年10月17日,拉美23國政府代表簽署《巴拿馬協定》,宣告成立拉美經濟體系 (Latin Aamerican Economic System -- LAES) 。根據於1976年6月7日正式生效的《...
1975年10月17日,拉美23國政府代表簽署《巴拿馬協定》,宣告成立拉美經濟體系(Latin American Economic System -- LAES) 。根據於1976年6月7日正式生效的《巴拿馬...
1975年10月17日,拉美23國政府代表簽署《巴拿馬協定》,宣告成立拉丁美洲經濟體系。1976年6月7日協定正式生效。官方語言為西班牙語、英語、法語和葡萄牙語。...
6月3~7日,第26屆大會在巴拿馬城舉行,主要討論了打擊販毒、腐敗和恐怖活動,加強西半球民主體制和促進美洲地區一體化等問題,通過了《巴拿馬協定》(決定成立“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