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縣國家稅務局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成立,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23人,黨員97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縣國家稅務局
  • 地區:巴彥縣
  • 隸屬:政府機關
  • 成立時間 :1994年9月
機構簡介,領導信息,機構地址,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成立,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23人,黨員97人。縣局機關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綜合業務科、法規科、計畫徵收科、信息中心。直屬機構:稽查局。派出機構:黎明分局、松花江分局、興隆分局、西集分局、窪興分局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轄區面積3137平方公里、人口70萬,負責轄區18個鄉鎮、2718戶納稅人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建局以來,巴彥縣國家稅務局始終服從服務於經濟發展大局,緊緊圍繞巴彥縣社會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堅持科學發展觀和聚財為國、執政為民的宗旨,正確把握治稅與治隊的關係,明確提出了"以人為本、重在建設"的治局思想和"練內功、鼓實勁、打造一流群體、再創輝煌業績"的總體目標,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幹部隊伍建設為重點,實現了"三個文明"建設的相互促進、同步發展,圓滿完成了各個年度的稅收工作任務,為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突出貢獻。縣局機關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標兵、五個基層單位是市局文明單位;系統內國家級青年文明號一個、省級青年文明號一個、省級文明單位標兵一個。連年在 "關注民生、服務發展"民眾最滿意單位評議中被評為最佳單位。

領導信息

畢樹海:黨組書記、局長 主抓全面工作
高 臣:副局長 分管常務工作
彭德仁:副局長 分管業務工作
梁品生:副局長 分管業務工作

機構地址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地址:巴彥縣巴彥鎮擁政路

內設機構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9個,其中辦稅服務廳級別為副科級,其他8個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督查督辦、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
專門從事納稅評估工作。主要負責我局重點稅源監控企業(不含省國稅局、市國稅局確定的評估企業)中等級稅收風險納稅人的納稅評估工作;依託省國稅局綜合數據管理系統中的“納稅評估”工作平台,負責將接收的納稅評估任務或自行發起的納稅評估任務的完成情況全過程採集錄入到“納稅評估”工作平台;負責收集採集在實施納稅評估工作過程中,納稅人生產經營等動態信息以及相應的第三方信息;負責組織完成上級稅務機關部署的專項重點納稅評估任務;負責完成本單位部署的綜合性、專項、重點納稅評估工作任務;組織實施對稽查案件的審理工作。
3、稅政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負責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稅收法律救濟;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國稅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分析預測,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稅收資料調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徵收管理科
負責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風險管理、稅收風險分析和稅收收入征管狀況分析工作;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指導稅務分局、稅務所做好稅源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公務員管理、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監察室
負責落實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負責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各類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申報、認證及稅款徵收;發票的發售、代開、審驗及繳銷;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納稅諮詢輔導,稅收政策宣傳;審批備案涉稅事項;指導稅務分局、稅務所的納稅服務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的管理;戶籍管理;辦理其它相關事項。
9、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二、直屬機構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設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
負責所在縣的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和執行工作;負責對年度稽查計畫實施和執行工作;負責市局稽查局轉辦的涉稅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與公安及司法機關涉稅案件的協調、配合工作;負責本地區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
三、派出機構及工作職責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設稅務分局。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
稅務分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事業單位及工作職責
巴彥縣國家稅務局設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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