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農機安全監理所

巴彥淖爾市農機安全監理所創建於1979年12月,是地區級農機監理主管部門,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工作一是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登記註冊、核發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進行年度安全技術檢驗。受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駕駛操作人員申領駕駛證,並進行審驗。二是開展農機安全宣傳,進行農機安全檢查,排查事故隱患、提出安全防範措施,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三是勘察受理農機事故,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進行事故案件的調解和裁定以及事故統計上報。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1、保障農牧業機械安全生產,實現農牧業機械的技術完好率,推進農業經濟發展;
2、組織全市農機監理系統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檢查、宣傳教育及鄉檢田查;
3、依據法律法規授權對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操作)人員進行管理,承擔全市農牧業機械司、助人員考核發證,管理駕駛人技術檔案;
4、負責全市農業機械號牌、證照、表冊的保管和發放;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技術檔案的覆核、檢查、收存、保管工作;負責全市農機監理車輛管理檢驗員的培訓工作;
5、負責全市農機事故預防和業務監督檢查指導,承擔農機事故統計分析,提出防範措施,協助地方處理重、特大農機事故。

機構設定

農機監理所內設九個科室:
1、辦公室:協助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協調各科室相關事務;負責本單位黨建、工、青、婦、老和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信訪與綜合治理工作;
2、人事科:宣傳落實黨和國家組織、人事工作的法規政策,提出人事管理規劃;負責單位人事檔案、工資檔案管理;負責職工幹部教育、技術培訓工作。
3、財務科:負責財務收支、債權、債務等核算工作,編制財務預算和年度決算報表;負責固定資產和財務檔案管理。
4、駕駛員管理科:依據法律法規授權對全市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操作人員進行管理;進行駕駛操作人員考試、頒發駕駛證;管理駕駛人技術檔案;負責對全市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的培訓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網路信息技術套用與業務軟體使用維護及技術指導,對各旗縣區農機監理站網路系統的使用進行技術指導;負責系統計算機技術培訓,制定培訓計畫。
5、車輛管理科:受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註冊登記,核發號牌、頒發行駛證和登記證書;負責全市農業機械號牌、證照、表冊的保管和發放;負責全市農機監理車輛管理檢驗員的培訓工作。
6、事故處理科: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政策預防和處理農機事故,制定年度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定期召開事故預防工作會議,分析農機事故、制定預防措施、提出整改建議和意見;組織、協調各農機監理站開展農機事故安全宣傳教育,採集農機事故信息,統計分析上報各類農機事故數據。負責農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落實和資料整理。
7、宣教科:制訂全市農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規劃,負責全市監理系統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發布農機監理系統的重要新聞,宣傳典型事跡和典型農機事故案例,向上級網站和媒體上傳有關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新聞稿件、圖片、視頻等介質。
8、安全檢查科:深入實地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檢查,負責全市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指導;治理“黑車非駕”,排查事故隱患;提高農機“三率”制定全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收集匯總全市農機安全生產形勢動態,提出整改整頓意見建議。
9、執紀執法督察室:負責規範、指導全市農機監理系統工作人員上崗執行公務行為;接受社會民眾的投訴、申訴、舉報,調查落實,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參與農機監理行風政風評議活動,開展有關執紀執法活動等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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