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應急管理局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應急管理局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應急管理局是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應急管理局
  • 主管部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關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家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相關預案演練,推動全區應急設施建設。
(四)按照統一部署,牽頭建立全區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推動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發布災情及應急救援情況。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我區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按許可權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全區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我區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全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職責許可權組織協調指導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推動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協調指導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防治工作,負責全區自然災害綜合預警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八)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我區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九)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我區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農場、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有關工礦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照許可權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二)制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改委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三)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河區應急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黨建、信息、安全、會務、電子政務、保密、信訪、檔案、印章管理、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研究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健全我區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應急指揮調度股
依分工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落實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全區災害預警和災情信息,並根據需要向巴彥淖爾市應急管理局申請增援工作,銜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隊伍、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臨河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及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區應對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調全區範圍內的救援力量,指導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工作,擬訂全區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區應急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建設。建立全區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全區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三)綜合監督管理股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考核工作。指導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機關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綜合減災保障股
承擔全區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開展全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承擔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推動避難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全區災情核查上報、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定全區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全區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我區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負責全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協助擬定地方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編制全區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現任領導

局長:王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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