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環境監察支隊是巴彥淖爾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依據市環保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相關規定依法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理;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排污費的徵收工作;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負責對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參與環境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該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環境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環境監察工作經驗;對基層環境監察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目標考核和稽查工作;負責全市污染源以及已投入運行的所有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處理工作;負責污染防治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現場監察工作;負責全市環境保護來信、來訪的接待調查和督辦處理工作;承擔主管或上級環保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