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後,市委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對義務教育學校落實績效工資和加快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並派出紀檢督查組、人事督查組進行工作督查,現就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關於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
- 文號:巴政字〔2009〕304號
- 單位: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
- 屬性:教育
巴政字〔2009〕304號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一、關於落實2008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的情況
2008年9月12日,市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轉發《自治區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轉發人事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市人發〔2008〕112號),明確要求各旗縣區在國家和自治區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前,對低於當地(以旗縣區為單位)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要執行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已多次督促要求各旗縣區落實2008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待遇保障,10月22日市委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情況匯報會明確提出:“對於沒有落實2008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包括離退休人員,工資待遇低於當地同級公務員工資平均水平的,要嚴格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檔案規定,統一從2008年1月起予以補齊”。但是,截止11月6日,仍有烏拉特前旗、烏拉特後旗和磴口縣還沒有按要求落實到位。
二、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2008年7月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下發了《巴彥淖爾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實施意見》,8月14日,市政府召開了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動員大會,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旗縣區統一思想,堅定信心,打消各種顧慮,克服畏難情緒,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全力推進。今年4月1日,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項工作會議,針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有效的解決辦法。按照國家、自治區政策要求及市領導小組專項會議意見,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批覆工作於7月份基本完成,並要求10月份完成崗位聘用工作。10月22日,市委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情況匯報會明確要求各旗縣區要加快崗位設定管理工作進度,臨河區要在10底完成崗位聘用工作,其它要在11月底前完成崗位聘用工作。
在實施過程中,各地、各單位進程不一,巴彥淖爾市日報社、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等30多個市直事業單位認真制定實施方案,規範程式,公開公正,方法得當,進度較快,已於10月30日前率先完成了崗位聘用認定工作;市教育局、文體局、衛生局、林業局等部門正在積極實施崗位聘用工作;烏拉特前旗、五原縣已完成崗位設定方案的批覆工作,正在開展人員聘用工作;磴口縣、杭錦後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後旗正在批覆崗位設定方案;臨河區10底前還未完成崗位聘用工作;河灌系統、市公路局還未上報崗位設定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縣區、市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上述兩項工作,加強領導,提高認識,認真學習有關檔案,領會政策精神,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令行禁止。
二嚴格按照10月22日市委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情況匯報會提出的要求和時限,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快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按時完成。
三做好宣傳工作,做到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對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認真研究,及時妥善處理。
四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履行職責,敢於擔當,勇於負責,以更加積極的姿態,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自治區的各項政策。
五對義務教育學校教師30%獎勵性績效工資,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儘快組織學校制定出台具體考核辦法,在2010年1月15日前必須兌現到位。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