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巴彥淖爾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制訂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的發展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外文名:Bayinnaoer city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 地區:巴彥淖爾市
  • 類別: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三)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組織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組織指導計畫生育科研成果和節育新技術的評審、鑑定、轉化與推廣套用工作。
(四)負責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五)綜合管理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報計畫生育各類專項經費的計畫、分配、決算,並對其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編制全市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制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八)指導全市計畫生育協會和人口學會的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機關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各種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財產、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全市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編制全市計畫生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和計畫生育各類專項經費的計畫分配工作,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二)科技科
負責國家《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條例》的貫徹落實,指導管理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擬定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避孕藥具、生殖保健服務需求規劃和新技術的推廣使用,負責全市計生技術服務的諮詢、裁決及與此有關的訴訟等問題。
(三)規劃統計科
根據國家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制訂全市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全市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落實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四)宣教法規科
宣傳國家、自治區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計畫生育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及實施;承擔計畫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有關任務,指導基層開展計畫生育行政執法,承擔全市計畫生育行政執法中的行政複議,管理基層計生行政執法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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