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交通運輸局

巴彥淖爾市交通運輸局

巴彥淖爾市交通運輸局是巴彥淖爾市的政府組成部門,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和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全市交通行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承擔公路、水路的建設、養護、管理和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職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監測和協調路網運行情況;對全市交通運輸企業行使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交通運輸局
  • 所在地區:巴彥淖爾市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 局長:楊世軍
  • 書記:楊世軍
黨政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黨政領導

楊世軍黨組(黨委)書記、局長
張 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韓子清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利文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永林黨組成員、副局長、兼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
趙昌捷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岩 松黨委副書記、調研員
李 曄黨委副書記、副調研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四)負責全市公路(包括邊防公路、BOT公路)養護、路政管理、交通戰備工作。
(五)指導全市公路運輸,交通工業、汽車貿易、汽車配件銷售的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
(六)負責交通行業黨的建設、職工的思想政治、組織人事、信訪、老幹部、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
(七)研究提出關於道路交通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八)制訂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行業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
(九)負責交通戰備建設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交通各類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市重點工程投資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管理交通國有資產。
(十一)承辦市政府及自治區交通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文電、信息、督查、保密、檔案、信訪等工作;組織相關會議,協調機關後勤工作。
(二)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人事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交通行業培訓和職工繼續教育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交通行業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和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及監督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四)規劃科
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編制公路、水路發展規劃、計畫;綜合分析和預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和趨勢,引導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提出交通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承擔有關建設規劃和項目審核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五)建設管理科
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從業單位及從業人員資質管理;擬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家、自治區和市投資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組織調查處理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重大質量事故;監督管理全市重點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編制農村牧區公路建設、養護建議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行業技術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擬訂全市交通行業科技、信息化辦法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和新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工作。
(六)運輸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關於交通運輸業的相關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運輸管理的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路、水路運輸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路運輸行業行政許可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和協調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七)財務科
負責制訂交通行業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交通行業有關投融資措施辦法;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匯、信貸、利用外資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及資產管理;指導和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及資產管理。
(八)審計科
組織實施對全市交通行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重大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的審計監督;對全市交通建設項目以及交通專項資金徵收、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協調相關部門對所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對所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指導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九)交通戰備科
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交通戰備建設,編制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制訂國防交通應急保障方案;組織協調應急交通戰備隊伍、交通儲備器材的管理;組織協調市內軍事行動等重大活動和搶險救災的交通保障;擬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制度、辦法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或參與處理有關事故調查工作;
(十)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一)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直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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