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土司

又稱巴塘宣撫司(正副兩員)。其轄區東界二郎灣河240里理塘,西界寧靜山200里昌都江卡,南界耿中橋600里雲南中甸,北界巴爾巴400里三崖。其始祖羅市阿旺於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投誠清政府,清雍正七年(1729年)授職並頒給其印信和號紙,管轄藏族、納西族民眾共3633戶。每年認納賦糧折征銀1895兩。下屬有上林卡土百屍、下林卡土百產、桑隆石土百戶、岡里土百產、上蘇阿土百產、下蘇阿土百產、郭布土百戶等。巴塘地處人藏通道,土地肥沃,故清朝軍隊和官員常駐此地,每年支差和貢賦的數目均比其他地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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