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分治決議

巴勒斯坦分治決議全稱《巴勒斯坦將來治理(分治計畫)問題的決議》。1947年4月28日聯合國大會特別委員會召開會議專門討論巴勒斯坦問題。巴勒斯坦在第一次大戰後成為英國的委任統治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英、美支持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大批猶太人移入巴勒斯坦,當地阿拉伯人和猶太人之間經常發生衝突。帝國主義利用他們的矛盾,製造分裂。

聯合國為了解決阿以矛盾,決定成立一個由澳大利亞等11國組成的委員會,對爭端提出報告。9月,委員會提出報告,但在特別委員會內部未取得一致意見。1 1月29日,聯合國大會不顧阿拉伯國家提出推遲表決的要求,以33票贊成、13票反對、10票棄權通過這個決議。美、蘇投了贊成票。這個分治決議規定,1948年8月1日前英國必須結束委任統治。然後成立阿拉伯國和猶太國。阿拉伯國包括加利利地區、約旦河以西和加沙地區,面積1.1萬平方公里。巴勒斯坦其餘地區1.4萬平方公里為猶太國。按這一方案,占人口總數不到1/ 3的猶太人將占有巴勒斯坦全部面積的56%;占人口2/ 3以上的阿拉伯人,只占44%的土地。當時猶太人實際所占的土地僅是巴勒斯坦總面積6%。經過分治,猶太人獲得的土地大部分是肥沃的沿海地帶,而阿拉伯人的地區大部分是丘陵和貧瘠地區。這種不公正的劃分激起了阿拉伯國家和人民的公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