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亞瑪

貧苦牧民家庭出身。幼年喪母。10歲時,父親因反抗王爺、軍閥的壓迫在與其爪牙搏鬥中負重傷死去。她為牧主放牧。由於受盡階級壓迫、生活的折磨,從小就懷有反抗舊制度的決心。1945年底參加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派往察哈爾的工作隊,從此投入翻身解放,巢匪除奸,建立革命政權的鬥爭。1946年7月國民黨侵入多倫、寶昌、化德、康保等重鎮。在白色恐怖中,她擔任鑲黃旗第一蘇木敖本郭勒村村長。帶領民眾,為我軍籌集給養、軍需物資;獨身潛入敵占區偵察敵情,為我軍傳遞情報。她的情報極為準確:幾次伏擊殲敵、截獲敵軍武器彈藥、清除內奸、機動轉移等,均取得成功,被黨組織評為模範幹部。為此,匪首穆格登寶恨之入骨,蓄意謀殺。1948年4月,她潛回洪格爾敖拉住家,被敵180多人包圍遭捕。先要解往化德,敵恐我軍營救,密轉康寶監押。獄中受盡酷刑,但堅貞不屈,不吐口供。1948年4月18日,被敵押赴刑場,途中她高喊:“革命是殺不盡的!”“人民必勝!”行刑時被匪徒用刺刀將雙乳割下,最後遭槍殺,英勇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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