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統計局

巴中市統計局

巴中市統計局成立於1993年10月25日(原為巴中地區統計局,2000年12月28日更名為巴中市統計局)。地區統計局僅有辦公室、綜合研究科、計算科和社會經濟統計科四個科室8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統計局
  • 成立時間:1993年10月25日
  • 職責:主管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 地區:巴中地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機構簡介

地區統計局僅有辦公室、綜合研究科、計算科和社會經濟統計科四個科室8個人。在2002年進行的機構改革工作中,按照巴市編[2002]55號檔案精神,市統計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掛巴中市統計執法大隊牌子)、綜合科(掛國民經濟核算科牌子)、城市經濟統計科、農村經濟統計科、人口社會科技統計科;保留原有的事業單位:巴中市統計局計算中心,增加一個事業單位:巴中市普查中心,2005年8月又成立了巴中市經濟調查隊。全局編制為26個,其中行政編制16個,工勤2個;計算中心事業編制為2名、普查中心事業編制為3名、經濟調查隊事業編制為3名。職位設定為局級領導4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8名:6正2副。計算中心、普查中心和經濟調查隊均為市局正科級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
巴中市統計局

主要職責

巴中市統計局是政府主管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組織和管理全市統計工作,起草全市統計工作的規章草案,編制全市統計發展規劃,推進統計方法制度改革。審批全市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以及涉外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收集整理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實現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完整,促進巴中經濟加快發展。
二、負責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開展GDP、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國民經濟帳戶、自然資源、人口資源和人力資本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三次產業及國民經濟行業核算資料。
三、負責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與就業、城鄉居民收入、科技、婦女“兩綱”、社會發展、環境狀況等領域的統計,紮實推進“一套表”網路直報。收集整理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經濟等基礎資料,定期發布《統計公報》,編輯出版《經濟工作手冊》和《統計年鑑》。建產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
四、負責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及各項專項調查。
五、負責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組織開展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的分析研究和預測預警,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積極開展統計服務,實施信息管理制度,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組織全市統計法制建設,開展統計行政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改善統計環境,規範統計秩序,堅持依法統計,確保統計數據質量。
八、負責統計能力建設。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業務培訓,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定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監督管理上級撥付的專項統計經費。
九、負責建立健全全市統計資料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市直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加強統計內外網建設,指導各縣(區)的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廖桂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蔡茂雄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劍鋒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張立舉
副局長:楊濤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和後勤管理;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政務督辦和績效管理工作,承擔文秘、會務、政務信息、辦公自動化、檔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訪、維穩、應急處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以及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全市統計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部門由上級撥會的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稱評定工作。
政策法規科(巴中市統計執法大隊)
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起草全市統計工作的規章草案;擬訂全市統計重大業務的政策措施,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核,組織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拆和其他法律性事務;依法履行統計監督管理職能。
綜合科(國民經濟核算科)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全市統計方法制度改革規劃;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的監測預警,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縣(區)域經濟、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負責整理、提供和發布綜合性統計信息,提供諮詢建議;負責維護綜合統計資料庫;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督和評估制度,對縣(區)、市直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督和評估;負責審核縣(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涉外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承辦全市經濟形勢新聞發布會;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檢查指導統計基礎工作。
服務業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全市旅遊產業、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實施交通運輸、倉儲郵政、公共管理、信息傳輸、金融、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等服務業的統計規劃、調查和分析;負責全市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和監督管理。
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對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房是產市場運行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對在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農村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的統計調查,對農村貧困狀況、退耕還林狀況等進行統計監測;承擔農業普查具體業務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在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工業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環境基本狀況統計調查;對產業園區、大企業(大集團)、優勢產業、節能減排、單位GDP能耗、資源循環利用等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產在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口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工資、勞動力和城鎮居民收支、社會發展基本狀況、科技進步與創新的統計調查;承擔人口普查具體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執行情況、勞動力就業狀況進行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發展和社會管理統計監測評價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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