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旅遊局
- 地點:四川省
- 成立時間:2010年
- 等級: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三)將星級賓館飯店的評定、覆核工作交由巴中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具體辦理。
(四)加強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管理的職責。
(五)加強對旅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區域旅遊資源聯合開發的綜合協調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執行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
(二)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旅遊專項規劃、旅遊跨區域規劃和年度計畫,評審縣(區)旅遊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對全市旅遊規劃實施進行監督管理。
(三)參與指導旅遊資源開發、重大旅遊項目規劃建設、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假日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旅遊等工作。
(四)制訂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巴中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指導涉外旅遊和港澳台旅遊工作。
(五)負責全市旅行社的監督管理,參與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旅遊投訴處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六)負責旅行社設立、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旅行社自組境外旅遊團隊旅遊簽證和旅遊從業資格的審查和申報。
(七)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改革工作,指導重點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新業態的規劃以及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八)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九)制訂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旅遊行業行政審批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巴中市旅遊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局機關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邪、維穩、政務信息、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局黨組和行政決議、決定的督辦;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財政性旅遊資金的申報、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作。
(二)市場促進科
擬訂入境旅遊和國內旅遊宣傳促銷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巴中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承擔旅遊市場分析、研究、預測工作;組織實施境內外旅遊交易與交流合作;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重大旅遊節慶活動;負責旅遊新聞發布和媒體聯絡工作;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承擔導遊證、領隊證的領取、發放和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赴台旅遊配額審驗、赴台旅遊領隊人員資格審查、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旅遊外事手續辦理工作。
(三)行業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旅遊市場秩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指導實施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行社設立、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旅行社自組境外旅遊團隊旅遊簽證的審查和申報;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旅遊安全和旅遊應急工作;制訂旅遊培訓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旅遊從業人員有關職業資格、等級、能力考試和考核鑑定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內外旅遊教育培訓的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智力引進工作;組織國家、省旅遊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承擔行政審批工作。
(四)項目發展科
擬訂旅遊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旅遊重大項目規劃編制、審核和年度投資;組織旅遊規劃評審工作;組織開展旅遊資源普查、規劃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旅遊區域合作;指導和推動紅色旅遊、鄉村旅遊工作;組織實施旅遊統計與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編制旅遊重大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假日旅遊工作;指導旅遊信息化、旅遊招商引資和旅遊商品開發工作;負責旅遊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的組織實施;研究全市旅遊發展政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等重大問題;承擔市旅遊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人員編制
巴中市旅遊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包括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其領導按市委規定配備。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