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法

差法

差法,出自《宋史·選舉志四》,chà f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差法
  • 拼音:chà fǎ
  • 注音:ㄔㄚˋ ㄈㄚˇ
  • 出處:《宋史·選舉志四》
【拼音】
chà fǎ
【注音】
ㄔㄚˋ ㄈㄚˇ
【引證解釋】
1. 吏部選授官吏的條例,又稱《差注條法》。《宋史·選舉志四》:“吏部尚書 蔡洸 以改官、奏薦、磨勘、差注等條法,分門編類,名《吏部條法總類》。”《續資治通鑑·宋理宗寶慶三年》:“諸道檢法官,照條格差法,憲司毋得妄辟。”
2. 指徭役賦斂。 元 馬致遠 《漢宮秋》第一折:“你便晨挑菜,夜看瓜,春種穀,夏澆麻,情取棘針門粉壁上除了差法。”
3. 猶做法。 元 無名氏 《爭報恩》第一折:“你低著腰,把那腳抬得輕著。這等的差法,也著人教你!赤赤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