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縣水務局

巨鹿縣水務局

巨鹿縣水務局(簡稱縣水務局),是巨鹿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巨鹿縣水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縣委的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巨鹿縣水務局
  • 辦公地址:巨鹿縣建設北大街95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城市和農村公共供水,制定城市和農村供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縣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許可權審核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縣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按規定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協調水文水資源監測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執行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負責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負責重要河湖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落實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按規定負責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庫、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實水庫、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工作。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鄉鎮的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堤防、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指導科學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工作,開展水利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負責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河長制的決策部署,辦理縣級總河長、縣級河長交辦的事項,協助縣級總河長、縣級河長對各鄉鎮、各部門履行河長制相關職責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巨鹿縣水務局內設機構: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與節約用水股(飲水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股(水旱災害防禦股)。

現任領導

局長:楊猛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巨鹿縣建設北大街95號。

辦公時間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4:30-17:30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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