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是一個政府機構,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主要職能有10條,內設4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巨野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 地區:巨野縣
- 職能:質量技術監督
- 類別:職能部門
地址,職責內容,機構介紹,
地址
東省菏澤市巨野縣巨野鎮前進路中段
職責內容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開展行政許可工作;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有關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擬定、實施質量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推進實施名牌戰略,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開展各種質量管理活動;推行質量責任制度;負責對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
(三)質量監督工作。依法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管理檢驗檢測機構,依法開展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鑑定工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管理工作,查處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組織打擊生產領域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規定牽頭的專項打假工作。
(四)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組織制定農業標準規範;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登記工作;承擔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有關管理工作。
(五)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計量校準網路,組織管理量值(溯源)傳遞及強制檢定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的製造、修理、進口、銷售和使用,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監督管理法定計量檢定檢構和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對工業計量工作進行指導。
(六)開展認證的有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認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計量認證等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依法查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中的違法行為。
(八)負責纖維質量監督管理,組織依法查處纖維質量違法行為。
(九)組織制定、實施本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崗位責任制並評比考核;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擬定、實施質量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推進實施名牌戰略,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開展各種質量管理活動;推行質量責任制度;負責對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
(三)質量監督工作。依法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管理檢驗檢測機構,依法開展產品質量檢驗工作;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鑑定工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管理工作,查處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組織打擊生產領域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規定牽頭的專項打假工作。
(四)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組織制定農業標準規範;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登記工作;承擔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有關管理工作。
(五)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計量校準網路,組織管理量值(溯源)傳遞及強制檢定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的製造、修理、進口、銷售和使用,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監督管理法定計量檢定檢構和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對工業計量工作進行指導。
(六)開展認證的有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質量認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計量認證等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依法查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中的違法行為。
(八)負責纖維質量監督管理,組織依法查處纖維質量違法行為。
(九)組織制定、實施本縣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崗位責任制並評比考核;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介紹
辦公室
科室職能: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人事、文秘、檔案、信息、信訪、督辦、保衛、保密、接待及會議組織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調研、教育培訓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資產管理及外事工作。;組織實驗室儀器設備採購和實驗室建設工作。
綜合業務科
科室職能:
1、組織、宣傳、貫徹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組織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開展工業、服務業和農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農業標準規範;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法律法規的行為。
2、負責企業產品標準的制(修)訂、備案、登記、年審,信息網員的發展,標準化檢查員的培訓與管理,認證諮詢與服務工作,各種新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3、組織貫徹計量法律、法規;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縣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全縣計量校準網路,組織管理縣內量值傳遞及強制檢定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的製造、修理、進口銷售和使用;規範市場商品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監督指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
4、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規劃,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實施名牌戰略,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開展質量教育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推行質量責任制度,規範管理工程設備監理活動;組織較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管理工作;實施日常監督,組織查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方面的違法行為;對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重要產品試行開業審查;統一監督管理認證工作,組織認證工作的執法監督和對認證違法行為的查處;配合市局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和審查驗收的有關工作。
5、負責組織和配合全縣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審查驗收、取證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食品小作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負責做好全縣食品安全方面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及時上報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材料。
1、組織、宣傳、貫徹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組織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開展工業、服務業和農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農業標準規範;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法律法規的行為。
2、負責企業產品標準的制(修)訂、備案、登記、年審,信息網員的發展,標準化檢查員的培訓與管理,認證諮詢與服務工作,各種新標準的宣貫培訓工作。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3、組織貫徹計量法律、法規;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建立縣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全縣計量校準網路,組織管理縣內量值傳遞及強制檢定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的製造、修理、進口銷售和使用;規範市場商品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監督指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
4、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規劃,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實施名牌戰略,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開展質量教育培訓,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推行質量責任制度,規範管理工程設備監理活動;組織較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管理工作;實施日常監督,組織查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方面的違法行為;對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有關重要產品試行開業審查;統一監督管理認證工作,組織認證工作的執法監督和對認證違法行為的查處;配合市局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和審查驗收的有關工作。
5、負責組織和配合全縣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審查驗收、取證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食品小作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負責做好全縣食品安全方面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及時上報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材料。
監督與法制科
科室職能:
1、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組織協調行業性、專業性質量監督檢查。
2、組織查處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3、組織實施工業產品(不含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制度。
4、負責生產企業的質量檔案管理及區域監管系統的管理工作。
5、對檢驗檢測機構統一規劃,依法對檢驗機構授權和監督管理;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
6、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
7、受理有關行政執法的申訴和檢舉,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事項;
8、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備案管理工作,承辦防偽技術措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9、指導協調行政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
10、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法律、法規的宣貫,指導協調監管站工作;負責案件初審,局案審辦設在該科。
1、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組織協調行業性、專業性質量監督檢查。
2、組織查處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3、組織實施工業產品(不含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制度。
4、負責生產企業的質量檔案管理及區域監管系統的管理工作。
5、對檢驗檢測機構統一規劃,依法對檢驗機構授權和監督管理;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
6、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
7、受理有關行政執法的申訴和檢舉,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事項;
8、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備案管理工作,承辦防偽技術措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9、指導協調行政執法隊伍正規化建設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
10、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法律、法規的宣貫,指導協調監管站工作;負責案件初審,局案審辦設在該科。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科室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
2、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管理。
3、組織依法查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等違法行為。
4、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考核、發證工作。
5、組織、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有關工作。
6、負責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及特種設備管理系統的維護。
1、貫徹執行國家、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
2、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充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管理。
3、組織依法查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等違法行為。
4、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考核、發證工作。
5、組織、參與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有關工作。
6、負責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及特種設備管理系統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