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韶舞

官名。明、清禮部教坊司屬官。明初設,左、右各一人,皆從九品。掌樂舞承應,以樂戶充之。清順治元年(1644年)沿置,亦設左、右各一人,從九品。雍正七年(1729年),改教坊司為和樂署,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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