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雲縣民政局

根據中共左雲縣委、左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左雲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左發[2009]18號),設立左雲縣民政局,正科級建制,是主管全縣民政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左雲縣民政局
  • 所屬地:左雲縣
  • 類型:民政局
  • 職責調整:取消提出福利彩票發行額度職責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省、市及縣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提出福利彩票發行額度職責。
(三)將本級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交給社會中介機構。
(四)增加農村村務公開指導協調職責,將原縣農業局農村村務公開職責劃入。
(五)增加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表彰的職責。
(六)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縣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為民間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負責全縣優待撫恤工作,對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提出意見;負責評殘、追烈和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全縣優撫事業單位標準化建設工作。
(四)組織和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指導地方支持部隊建設和部隊參加地方建設的工作。
(五)負責全縣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導全縣退役士兵的培訓和就業工作。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全縣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承擔縣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牽頭擬定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八)承擔全縣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地名標誌和門牌的設定與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的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
(十)擬定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的政策意見,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十一)擬定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擬定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組織擬定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二)執行婚姻、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辦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記管理,指導全縣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承擔各類民政信息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左雲縣民政局設4個科(室)。
(一)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擬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信訪工作和應急管理;負責局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民政信息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工作;擬定全縣民政系統財務管理有關政策並指導實施,對省市縣財政撥付和民政事業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指導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工作政策調研和草擬;承辦全系統法制教育、執法監督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及其法律事務;承辦人大政協提案的回覆等工作。承擔全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制定雙擁工作規劃目標;組織和指導全縣擁軍優屬活動。
(二)優待撫恤科
監督實施優待撫恤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縣優待撫恤的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提出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的意見;負責提出縣民政局負責的評殘、烈士評定工作的意見;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指導全縣優撫事業單位標準化建設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管理和經費發放。依照《兵役法》,負責全縣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城鎮退役士兵、榮立二等功以上和因公因戰致殘農村義務兵的接收、教育、安置工作以及轉業士官和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工作;指導全縣退役士兵的培訓和就業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
(三)救災救濟科
擬定全縣救災減災工作政策、規劃;組織協調全縣救災減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組織核查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縣內外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工作並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縣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活動,指導全社會救濟工作。
(四)社會事務科
監督實施婚姻、收養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殯葬管理法律法規;擬定婚姻、收養管理、流浪乞討人員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工作方針、政策並指導實施;推進婚俗和喪殯改革,強化公墓監管;承辦涉外婚姻和收養登記工作;指導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擬定建設、服務標準及管理規範;指導婚姻、收養服務機構管理;承擔全市婚姻登記信息聯網、救助信息系統建設及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的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全縣農村村務公開工作。擬定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

左雲縣民政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 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工勤人員編制 1名。

其他事項

(一)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縣行政區劃圖由縣民政局和縣國土資源局組織編制。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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