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瑞信香港中小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QDII)是工銀瑞信發行的一個QDII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工銀香港中小盤美元QDII
- 基金類型:QDII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工銀瑞信
- 基金管理費:1.80%
- 首募規模:0.37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380
- 成立日期:20160309
- 基金託管費:0.3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主要通過投資於在香港上市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票,持續關注經濟轉型中新業態和政策扶持的行業帶來的投資機會,力爭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境外市場依法發行的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具體包括: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普通股、優先股、全球存托憑證和美國存托憑證、房地產信託憑證;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回購協定、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證券;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註冊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產品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類別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運用國際化的視野審視中國經濟和資本市場,依據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考慮經濟情景、類別資產收益風險預期等因素,在股票與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資產配置。
(1)經濟前景分析
本基金定期評估巨觀經濟和投資環境,確定未來市場發展的主要推動因素,預測關鍵的經濟變數,判斷未來巨觀經濟的三個可能的情景(正面,中性,負面),並給出每個情景發生的機率。
(2)類別資產收益風險預期
針對巨觀經濟未來三個可能的預期情景,分別預測股票和債券類資產未來的收益和風險,並對每類資產未來收益的穩定性進行評估。將每類資產的預期收益與目前的市場情況進行對比,揭示未來收益可能發生的結構性變化,並對這一變化進行評估。
結合上述分析的結果,擬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及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的配置方案。
2、股票選擇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資產主要投資於在香港及其他境外證券市場交易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其中投資於香港上市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票的比例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建立了系統化、紀律化的投資流程,遵循初選投資對象、成長性評估、投資吸引力評估、組合構建及最佳化等過程,選擇具有投資價值的中小盤股票,構造投資組合。
(1)初選投資對象
本基金所界定的香港上市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票為WIND資訊系統股票分類數據中的香港上市H股、紅籌股、中資民營股。以上股票按照總市值從小到大排序並累加,累計市值達到上述股票總市值前50%的股票列入香港上市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
(2)成長性評估
中小企業一般處於所在行業的初創階段或者成長階段,考察其潛在成長能力是本基金的投資重點。本基金將首先採用定量分析指標,篩選出成長潛力較大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採用的定量指標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
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進一步研究有成長潛力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考察企業的可持續成長能力。針對本基金主要投資對象是中小市值公司的特點,重點從下列幾個方面考察企業的可持續成長能力:1)企業所處行業的發展前景;2)技術或產品的發展前景;3)企業的創新能力;4)企業的市場戰略;5)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等,同時,結合公司在行業內的相對競爭地位,對企業在未來兩到三年的可持續成長性做出預測,優選具有較高可持續成長能力的上市公司。
(3)投資吸引力評估
基於對公司未來業績發展的預測,採用股息貼現模型、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等方法評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內在價值,同時結合股票的市場價格,考慮市盈率、市淨率等相對估值指標,選擇最具有投資吸引力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
(4)組合構建及最佳化
基於基金組合中單個證券的預期收益及風險特性,對組合進行最佳化,在合理風險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時監控組合中證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場價格明顯高於其內在合理價值時適時賣出證券。
3、其它金融工具投資策略
由於流動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資的需要,本基金將進行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固定收益類證券以及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債券投資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
本基金還將在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基於謹慎原則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套利交易或風險管理,為基金收益提供增加價值。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
本基金運用國際化的視野審視中國經濟和資本市場,依據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考慮經濟情景、類別資產收益風險預期等因素,在股票與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資產配置。
(1)經濟前景分析
本基金定期評估巨觀經濟和投資環境,確定未來市場發展的主要推動因素,預測關鍵的經濟變數,判斷未來巨觀經濟的三個可能的情景(正面,中性,負面),並給出每個情景發生的機率。
(2)類別資產收益風險預期
針對巨觀經濟未來三個可能的預期情景,分別預測股票和債券類資產未來的收益和風險,並對每類資產未來收益的穩定性進行評估。將每類資產的預期收益與目前的市場情況進行對比,揭示未來收益可能發生的結構性變化,並對這一變化進行評估。
結合上述分析的結果,擬定基金資產在股票及債券等資產類別之間的配置方案。
2、股票選擇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資產主要投資於在香港及其他境外證券市場交易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其中投資於香港上市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票的比例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建立了系統化、紀律化的投資流程,遵循初選投資對象、成長性評估、投資吸引力評估、組合構建及最佳化等過程,選擇具有投資價值的中小盤股票,構造投資組合。
(1)初選投資對象
本基金所界定的香港上市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票為WIND資訊系統股票分類數據中的香港上市H股、紅籌股、中資民營股。以上股票按照總市值從小到大排序並累加,累計市值達到上述股票總市值前50%的股票列入香港上市的中小盤中國概念股。
(2)成長性評估
中小企業一般處於所在行業的初創階段或者成長階段,考察其潛在成長能力是本基金的投資重點。本基金將首先採用定量分析指標,篩選出成長潛力較大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採用的定量指標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主營業務利潤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
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進一步研究有成長潛力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考察企業的可持續成長能力。針對本基金主要投資對象是中小市值公司的特點,重點從下列幾個方面考察企業的可持續成長能力:1)企業所處行業的發展前景;2)技術或產品的發展前景;3)企業的創新能力;4)企業的市場戰略;5)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等,同時,結合公司在行業內的相對競爭地位,對企業在未來兩到三年的可持續成長性做出預測,優選具有較高可持續成長能力的上市公司。
(3)投資吸引力評估
基於對公司未來業績發展的預測,採用股息貼現模型、自由現金流折現模型等方法評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內在價值,同時結合股票的市場價格,考慮市盈率、市淨率等相對估值指標,選擇最具有投資吸引力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
(4)組合構建及最佳化
基於基金組合中單個證券的預期收益及風險特性,對組合進行最佳化,在合理風險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時監控組合中證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場價格明顯高於其內在合理價值時適時賣出證券。
3、其它金融工具投資策略
由於流動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資的需要,本基金將進行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等固定收益類證券以及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債券投資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
本基金還將在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基於謹慎原則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套利交易或風險管理,為基金收益提供增加價值。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
收益分配原則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規定將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額進行比例分配。
1、由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分別以其認購或申購時的幣種計價,基金收益分配幣種與其對應份額的認購/申購幣種相同。本基金同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對某一基金份額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選擇或默認選擇現金分紅形式,則某一幣種的份額相應的以該幣種進行現金分紅;如果選擇紅利再投資形式,則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除息日(具體以屆時的基金分紅公告為準)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費;
3、基金收益分配後的每一基金份額淨值分別不能低於其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對於外幣認購、申購的份額,由於匯率因素影響,存在收益分配後外幣基金份額淨值低於對應的基金份額面值的可能;
4、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由於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分別以其認購或申購時的幣種計價,基金收益分配幣種與其對應份額的認購/申購幣種相同。本基金同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對某一基金份額類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行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選擇或默認選擇現金分紅形式,則某一幣種的份額相應的以該幣種進行現金分紅;如果選擇紅利再投資形式,則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除息日(具體以屆時的基金分紅公告為準)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費;
3、基金收益分配後的每一基金份額淨值分別不能低於其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對於外幣認購、申購的份額,由於匯率因素影響,存在收益分配後外幣基金份額淨值低於對應的基金份額面值的可能;
4、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