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明確提出了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標和三大工作任務。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的通知
安監總管四〔2016〕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防範遏制工貿行業重特大事故,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辦〔2016〕3號)要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組織轄區內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企業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6年6月28日
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
為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著力解決工貿行業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防範各類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制定本意見。
一、主要工作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安全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分析把握工貿行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的內涵,構建有效的工作方法措施,提升防控安全風險和排查治理隱患水平;根據本地區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和規律,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基礎,摸清企業數量和風險底數,精準地開展專項治理,根治一批重大隱患,淘汰一批落後工藝技術,整改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業,督促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自主管理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持續改進,有效防範工貿行業各類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認真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
1.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範事故能力行動計畫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6〕31號)要求,督促企業對照《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範指導手冊(2016版)》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
2.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的《〈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範指導手冊(2016版)〉使用指南》(見附屬檔案)轉發至每一家工貿企業,要求企業參照該指南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責任落實到班組、崗位,確保崗位員工掌握本崗位的安全風險及相應的防範和應急措施。
3.加強對重要場所、設備、作業的風險管控和監督檢查。一是重大危險源;二是現場作業人員超過10人的密集型作業場所、涉爆粉塵場所、涉及液氨等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場所;三是停產、復產、檢維修、相關方作業等關鍵環節;四是高溫熔融金屬吊運、冶金煤氣、有限空間、動火等危險作業。
4.針對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要依據風險等級,採取作業人員遠離危險因素、對危險因素進行隔離禁止、限制作業場所人員數量等有針對性的空間物理隔離措施。
(二)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
1.實施粉塵防爆治理工程。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廣東深圳精藝星五金加工廠“4·29”粉塵爆炸事故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2016〕39號)要求,進一步核查粉塵涉爆企業尤其是粉塵作業場所作業人員30人以上企業底數,做到“一地一冊、一企一表、一隱患一措施”。在金屬粉塵、人員密集的粉塵涉爆企業,推進濕法除塵工藝、作業空間物理隔離、“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等方法,降低和消除風險。
2.開展鋼鐵企業重大隱患整治。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安監總管四〔2016〕38號)要求,對鋼鐵企業安全生產狀況五個方面的問題和隱患進行重點整治,結合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全面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3.繼續落實涉氨製冷企業液氨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督促涉氨製冷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加強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委辦函〔2016〕3號)要求,未完成涉氨製冷企業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採用氨直接蒸發製冷空調系統和快速凍結裝置未設定在單獨作業間內的兩類重大事故隱患的省份,要加大隱患整改力度,確保隱患限期整改驗收到位;其他省份要對本轄區內兩類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回頭看”,嚴防假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後又反彈現象發生。
4.持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4〕37號)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針對重點行業存在問題,持續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對已開展的造紙和醬醃菜生產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重點工作專項檢查和正在進行的工貿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要加大推動力度,確保工作質量。
(三)構建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
1.結合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關於“一企業一清單”要求,制定完善隱患排查行業標準和企業隱患排查清單編制指南,督促指導工貿企業編制完善符合本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清單,明確排查隱患的事項、內容、頻次,落實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2.將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部位和環節作為工貿企業隱患自查自改自報工作的重點,實施風險等級管控,提高檢查頻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及時發現並消除事故隱患,實現閉環管理。
3.在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標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出省、市、縣工貿行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結合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資料庫,作為今後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4.結合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確定企業整體安全風險等級和類別,推動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深刻認識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緊迫性,認真吸取近年來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推進,落實到企業。
(二)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措施。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企業實際,因地制宜提出具體工作措施,並明確職責,做到有部署、有落實、有檢查。
(三)加強監督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各地區要加強對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工作措施落實,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總結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推動工作深入開展,確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成效。

內容解讀

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
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明確提出了工貿行業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標和三大工作任務。
任務之一是要認真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各地區要督促企業對照《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範指導手冊(2016版)》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將指導手冊轉發至每一家工貿企業,確保崗位員工掌握本崗位的安全風險及相應的防範和應急措施;加強對重要場所、設備、作業的風險管控和監督檢查;針對勞動密集型作業場所,要依據風險等級,採取有針對性的空間物理隔離措施。
任務之二是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要實施粉塵防爆治理工程,進一步核查粉塵涉爆企業尤其是粉塵作業場所作業人員30人以上企業底數,做到“一地一冊、一企一表、一隱患一措施”,在金屬粉塵、人員密集的粉塵涉爆企業,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等方法,降低和消除風險。要開展鋼鐵企業重大隱患整治,對鋼鐵企業安全生產狀況五個方面的問題和隱患進行重點整治。要繼續落實涉氨製冷企業液氨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持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對已開展的造紙和醬醃菜生產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重點工作專項檢查和正在進行的工貿企業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要加大推動力度,確保工作質量。
任務之三是構建風險隱患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意見要求,要結合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關於“一企業一清單”要求,制定完善隱患排查行業標準和企業隱患排查清單編制指南,督促指導工貿企業編制完善符合本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清單,明確排查隱患的事項、內容、頻次,落實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意見提出,要在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建立出省、市、縣工貿行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結合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資料庫,作為今後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此外,結合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確定企業整體安全風險等級和類別,推動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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