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獲得者應較好地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某一工程領域的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門知識,以及解決工程問題的先進技術方法和現代技術手段,具有獨立擔負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招收對象主要為獲得學士學位後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的優秀在職人員。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考取攻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在修完研究生課程並從事工程實踐兩至三年,結合工程任務完成學位論文(設計)者,亦可進行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論文(設計)答辯。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課程應按工程領域並結合工礦企業或工程建設部門的實際需要設定,其課程內容應具有寬廣性和綜合性,反映當代工程科學技術發展前沿的最新水平。
學位論文要求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論文(設計)選題應直接來源於生產實際或者具有明確的生產背景和套用價值,可以是一個完整的工程技術項目的設計或研究課題,可以是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專題,可以是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的研製與開發。學位論文(設計)必須由攻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者本人獨立完成,能體現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
培養模式
對攻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人員實行高等學校與工礦企業或工程建設部門合作培養。要加強合作培養基地的建設,形成合作培養的有效機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論文(設計)由高等學校具有工程實踐經驗的指導教師與工礦企業、工程建設部門的高級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人員聯合指導。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論文(設計)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中均需有來自工礦企業或工程建設部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學位授予單位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由在相應學科領域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並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同意的學位授予單位授予。
證書格式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格式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制定,學位獲得者的學位證書由學位授予單位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