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規定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的規定

工程建設標準制定的目的在於實施。否則,再好的標準也是一紙空文。我國工程建設領域所出現的各類工程質量事故。大都是沒有貫徹或沒有嚴格貫徹強制性標準的結果。因此,《標準化法》規定,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建築法》規定,建築活動應當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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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工程建設標準制定的目的在於實施。否則,再好的標準也是一紙空文。我國工程建設領域所出現的各類工程質量事故。大都是沒有貫徹或沒有嚴格貫徹強制性標準的結果。因此,《標準化法》規定,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建築法》規定,建築活動應當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安全標準。

規定

《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建築施工企業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最。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建築設計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對建設單位違反規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
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件標準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建築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製定的建築安全規程和技術規範,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勘察、設汁檔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範以及契約的約定。設計檔案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契約約定,塒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築工程承包契約,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世,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契約約定的,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契約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實施

在工程建設標準的條文中,使用"必須"、"嚴禁"、"應"、"不應"、"不得"等屬於強制性標準的用詞,而使用"宜"、"不宜"、"可"暫一般不是強制性標準的規定。但在工作實踐中,強制性標準與推薦性標準的劃分仍然存在一些困難。
為此,自2000年起,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即原建設部,現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了改革,嚴格按照《標準化法》的規定,把現行工程建設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必須嚴格執行的直接涉及工程安全、人體健康、環境保護和公眾和;益的技術規定摘編出來,以工程項日類別為對象,編制完成工《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包括城鄉規劃、城市建設、房屋建築、工業建築、水利工程、電力工程、信息工程,水運工程、公路工程、鐵道工程、石油和化工技術工程、礦業工程、人防工程,廣播電影電視工程和民航機場工程等15個部分。同時,對於今後新批准發布的工程建設標準,除明確其必須執行的強制性條文外,已經不再確定標準本身的強制性或推薦性。就是說,在一項工程建設標準中可以同時存在強制性條文和推薦性條文。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新建、擴建、改建等工程建設活動,必須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在工程建設中,如果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不符合現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應當由擬採用單位提請建設單位組織專題技術論證,報批准標準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審定。工程建設中採用國際標準或者國外標準,而我吲現行強制性標準未作規定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固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在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改革後,我國目前實行的強制性標準包含三部分:(1)批准發布時已明確為強制性標準的;(2)批准發布時雖未明確為強制性標準,但其編號中不帶"/T"的,仍為強制性標準;(3)自2000年後批准發布的標準,批准時雖未明確為強制性標準,但其中有必須嚴格執行的強制性條文(黑體字),編號也不帶"/T"的,電應視為強制性標準。

監督檢查

監督管理機構

《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周實施工程建沒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的職能分工負責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關應當對工程建設規劃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單位應當對工程建設勘察、設計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執行施工安全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建設施工、監理、驗收等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
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關、施工設計圖設計檔案審查單位、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檢查內容方式

工程建設標準批准部門應當定期對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機關、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單位、建築安全臨督管理機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強制性標準的監督進行檢查,對監督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建議有關部門處理。
工程建設標準批准部門應當對工程項目執行強制性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在。監督檢查可以採取重點檢查、抽查和專項檢查的方式。
強制性標準監督檢查的內容包括:(1)工程技術人員是否熟悉、掌握強制性標準;(2)工程項目的規劃、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等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3)工程項目採用的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4)工程項目的安全、質量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5)工程項目採用的導則、指南、手冊、計算機軟體的內容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處理重大事故時,應當有工程建設標準方面的專家參加;工程事放報告應當包含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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