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品標準實物量

工業產品標準實物量亦稱“工業產品折合實物量”。將性質、用途相同的同類產品中不同規格或成分的產品,套用折合係數折合成為用某種標準規格或標準成分產品表示的總產量。作為標準規格或標準成分的產品稱為標準產品。標準產品一般是主要的、通用的或產量大的具體產品,如每千克熱值為7000千卡的原煤,純度為65度的飲料酒等; 有的則為抽象產品,如純度為100%的硫酸、氮肥等。折合係數通常是根據產品的使用價值確定,有的產品則是根據單位勞動消耗量、單位原材料消耗量或單位成本確定。

折合係數表示一個單位的一般產品折合為幾個單位的標準產品。例如熱值為8500千卡的煤的折合係數為8500÷7000=1.2143,即一噸熱值為8500千卡的煤折合標準煤為1.2143噸。工業產品標準實物量的計算公式為:
工業產品標準實物量=∑(實物產量×折合係數)標準實物量只能用於計算性質、用途相同而規格、成分不同的同類產品數量,不能用於計算性質、用途不同的產品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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