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是2020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規定了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的通用框架與評價指標、數據採集、物質流賬戶與分析。《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適用於各類工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以及各類專業園區)開展物質流分析,不含水流的分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
- 外文名:Technical guideline for material flow analysis of industrial parks
- 標準號:GB/T 38903-2020
- 發布日期:2020-06-02
- 實施日期:2020-12-01
- 標準類別:環保
- 中國標準分類號:Z04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20.10
- 歸口單位: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工業園區是中國產業活動的主要載體,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為應對工業園區的資源環境挑戰,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生態環境部等部門自“十五”以來開展了大量的園區循環化改造、綠色園區和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等試點示範推進工作。這些實踐取得了明顯的提升資源產出率和生態化水平等成效,但也暴露了循環化改造水平參差不齊和缺乏系統方法指導等缺點。
物質流分析作為計算資源產出率等指標的基礎方法,可以通過物質衡算來辨別工業園區物質代謝格局、過程、結構和績效,因此明確列入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編制指南中。例如,“在開展物質流分析的基礎上,合理設定體現園區循環化改造成效、可量化的指標”,“在運行管理方面,要進行物質流分析和管理”等。然而,指南並沒有給出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的操作原則、方法及其流程,也沒有相應的國家、地方或團體標準進行規範。在實際操作中,各試點園區往往根據自己的理解給出簡單的框圖及其結果,所給出的資源產出率相互之間難有可比較性,這導致物質流分析在實踐中往往流於形式。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
編制進程
2016年11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20161922-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15(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20年6月2日,國家標準《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0年12月1日,國家標準《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石磊、付允、劉晶茹、林翎、葉子云、侯林、張文娟、孫燕博、葉志良、陳霞、黃郁琳、謝曉峰、李金惠、朱藝、陳波、高東峰、宋海燕、李強、賀黨偉、張皎、張敏高、錢新竹。
標準目次
前言 | Ⅰ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通用框架和評價指標 | 2 |
5數據採集 | 4 |
6物質流賬戶與分析 | 5 |
附錄A(資料性附錄)企業物質流信息採集表格 | 7 |
附錄B(資料性附錄)企業和園區物質流賬戶 | 9 |
參考文獻 | 11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規定了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的通用框架與評價指標、數據採集、物質流賬戶與分析。《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適用於各類工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以及各類專業園區)開展物質流分析,不含水流的分析。
引用檔案
GB/T 4754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 GB/T 33567 工業園區循環經濟評價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工業園區物質流分析技術導則》(GB/T 38903-2020)的發布旨在建立工業園區尺度物質流分析的規範標準,給出系統的測算框架和流程,引導園區根據物質流分析情況來有序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其發布與實施對於支撐《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門發布的《循環發展引領行動》等政策措施的有效實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