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工業和信息通信業行業財經專家庫(下稱專家庫)的管理,明確專家的權利與義務,充分發揮企業和社會研究機構智庫作用,搭建高層次的財經政策研究平台,切實提升決策支撐能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業和信息通信業行業財經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
- 發文單位:工信部
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專家的選拔、聘用,第三章 專家的權利、義務和紀律,第四章 專家庫的管理和維護,第五章 附則,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工業和信息通信業行業財經專家庫(下稱專家庫)的管理,明確專家的權利與義務,充分發揮企業和社會研究機構智庫作用,搭建高層次的財經政策研究平台,切實提升決策支撐能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行業財經領域專家的選拔、聘用及專家庫的使用、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專家是指國家級科研院所、大型企業集團、行業協會、高等院校及行業主管部門等單位中,在工業和信息通信業相關領域,從事財務、經濟、技術等科研、管理、諮詢工作的較高層次專業人員。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專家庫是由行業高水平、高層次專家組成的專家團隊,日常管理由部財務司負責。
第五條 根據工作需要,專家庫設立政策研究、財務會計、經濟管理、工程技術四類專家組別,並承擔相應工作職責:
(一)圍繞中國製造2025、兩化融合和網路強國等中心工作,開展對工業和信息通信業有前瞻性和全局性影響的重大財經問題研究,提出針對性、建設性意見建議。
(二)圍繞行業財經政策調整制定,發揮專家專業特長和智庫優勢,有效運用理論指導工作實踐,提出諮詢意見和參考建議,增強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三)圍繞重大財經政策實施,配合開展培訓講座、項目評審、財務審計驗收、財務專項檢查、資金績效評價等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的指導作用,提出客觀公允的第三方評估意見。
(四)完成部財務司交辦的其他諮詢研究和論證等任務。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行業財經領域專家的選拔、聘用及專家庫的使用、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專家是指國家級科研院所、大型企業集團、行業協會、高等院校及行業主管部門等單位中,在工業和信息通信業相關領域,從事財務、經濟、技術等科研、管理、諮詢工作的較高層次專業人員。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專家庫是由行業高水平、高層次專家組成的專家團隊,日常管理由部財務司負責。
第五條 根據工作需要,專家庫設立政策研究、財務會計、經濟管理、工程技術四類專家組別,並承擔相應工作職責:
(一)圍繞中國製造2025、兩化融合和網路強國等中心工作,開展對工業和信息通信業有前瞻性和全局性影響的重大財經問題研究,提出針對性、建設性意見建議。
(二)圍繞行業財經政策調整制定,發揮專家專業特長和智庫優勢,有效運用理論指導工作實踐,提出諮詢意見和參考建議,增強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三)圍繞重大財經政策實施,配合開展培訓講座、項目評審、財務審計驗收、財務專項檢查、資金績效評價等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的指導作用,提出客觀公允的第三方評估意見。
(四)完成部財務司交辦的其他諮詢研究和論證等任務。
第二章 專家的選拔、聘用
第六條 專家庫專家的選拔聘用堅持“平等公開、擇優聘用”的原則。
第七條 專家選拔條件
(一)政治條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個人修養和職業道德,奉獻意識強,無違法亂紀等行為。
(二)入選專家應具有一定的行業財稅金融專業能力,在財務、經濟、管理和技術等方面實踐經驗豐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政策研究類專家。從事工業和信息通信業領域財經政策研究工作滿10年以上,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研究及實踐能力,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央企研究機構主要負責人或學術帶頭人。
2.財務會計類專家。從事財務及會計工作滿5年以上,註冊會計師或具有會計、審計等專業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國家財經政策法規,掌握工業和信息通信業領域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具有較強的決策諮詢能力。
3.經濟管理類專家。從事工業和信息通信業及相關領域經濟管理工作(包括金融、稅收、價格、資產管理、項目管理等)滿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專業諮詢活動有關政策和要求,具備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行政管理經驗。
4.工程技術類專家。從事工業和信息通信業領域工程技術研發工作滿5年以上,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及創新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曾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
(三)符合以下條件的專家優先入選:
1.兩院院士;
2.國家級經濟研究部門相關負責人;重點財經院校知名教授、“長江學者獎勵計畫”入選者;
3.大型國有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總工程師或技術總監;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
4.國家科技獎勵獲得者,以及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排名在前3名的獲得者;
5.具有突出貢獻並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
(四)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以下。
第八條 專家選拔與聘用程式
專家庫專家實行聘任制管理,聘期2年。選拔流程如下:
(一)專家由所在單位統一推薦或由部財務司相關處室舉薦並經所在單位審核後進行推薦(推薦表格式見附屬檔案)。
(二)部財務司負責推薦材料的審核、初選和匯總。
(三)部財務司組織開展組建專家庫的初評和終評工作。
(四)通過終評的專家經部財務司公示後,入庫聘用。
第九條 基於工作新增需求或專家主動退出等情形,部財務司將適時對入庫專家進行增補。
第七條 專家選拔條件
(一)政治條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個人修養和職業道德,奉獻意識強,無違法亂紀等行為。
(二)入選專家應具有一定的行業財稅金融專業能力,在財務、經濟、管理和技術等方面實踐經驗豐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政策研究類專家。從事工業和信息通信業領域財經政策研究工作滿10年以上,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較強的研究及實踐能力,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央企研究機構主要負責人或學術帶頭人。
2.財務會計類專家。從事財務及會計工作滿5年以上,註冊會計師或具有會計、審計等專業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國家財經政策法規,掌握工業和信息通信業領域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具有較強的決策諮詢能力。
3.經濟管理類專家。從事工業和信息通信業及相關領域經濟管理工作(包括金融、稅收、價格、資產管理、項目管理等)滿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專業諮詢活動有關政策和要求,具備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行政管理經驗。
4.工程技術類專家。從事工業和信息通信業領域工程技術研發工作滿5年以上,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及創新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曾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
(三)符合以下條件的專家優先入選:
1.兩院院士;
2.國家級經濟研究部門相關負責人;重點財經院校知名教授、“長江學者獎勵計畫”入選者;
3.大型國有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總工程師或技術總監;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
4.國家科技獎勵獲得者,以及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排名在前3名的獲得者;
5.具有突出貢獻並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
(四)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以下。
第八條 專家選拔與聘用程式
專家庫專家實行聘任制管理,聘期2年。選拔流程如下:
(一)專家由所在單位統一推薦或由部財務司相關處室舉薦並經所在單位審核後進行推薦(推薦表格式見附屬檔案)。
(二)部財務司負責推薦材料的審核、初選和匯總。
(三)部財務司組織開展組建專家庫的初評和終評工作。
(四)通過終評的專家經部財務司公示後,入庫聘用。
第九條 基於工作新增需求或專家主動退出等情形,部財務司將適時對入庫專家進行增補。
第三章 專家的權利、義務和紀律
第十條 專家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相關政策法規及情況的知情權;
(二)在諮詢、評審、檢查和驗收等環節中的建議權、表決權;
(三)按照有關規定,獲得相應工作報酬;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專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運用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積極提供技術諮詢和決策支撐;
(二)受部財務司委託,開展課題研究與政策諮詢、承擔行業培訓授課任務、參與項目評審與審計檢查等相關工作;
(三)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相關職責;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專家遵守以下紀律: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
(二)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屬法定迴避情形的應主動提出迴避等;
(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向外界透露相關檔案及有關單位商業秘密等;
(四)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自覺接受監督管理,堅決杜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一)對相關政策法規及情況的知情權;
(二)在諮詢、評審、檢查和驗收等環節中的建議權、表決權;
(三)按照有關規定,獲得相應工作報酬;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專家履行以下義務:
(一)運用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積極提供技術諮詢和決策支撐;
(二)受部財務司委託,開展課題研究與政策諮詢、承擔行業培訓授課任務、參與項目評審與審計檢查等相關工作;
(三)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相關職責;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專家遵守以下紀律: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
(二)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屬法定迴避情形的應主動提出迴避等;
(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向外界透露相關檔案及有關單位商業秘密等;
(四)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自覺接受監督管理,堅決杜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
第四章 專家庫的管理和維護
第十三條 專家庫實行“準入、退出、考核”等動態管理措施,由部財務司負責對專家庫進行管理和維護,具體職責如下:
(一)建立專家檔案信息,專家信息動態更新,使專家庫信息保持完整準確;
(二)對專家參與相關工作情況進行歸檔;
(三)對專家業務能力和工作績效進行定期評估。
第十四條 部財務司對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終止其專家資格:
(一)一年內兩次無正當理由無故不參加有關工作的;
(二)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專家工作的;
(三)因工作變動,不再適宜擔任專家的;
(四)本人申請不再擔任專家的。
第十五條 專家違反規定,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專家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專家資格的;
(二)以專家庫名義謀取私利,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應當迴避而不主動提出迴避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
(五)不能客觀公正地履行相關職責的其他情形。
(一)建立專家檔案信息,專家信息動態更新,使專家庫信息保持完整準確;
(二)對專家參與相關工作情況進行歸檔;
(三)對專家業務能力和工作績效進行定期評估。
第十四條 部財務司對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終止其專家資格:
(一)一年內兩次無正當理由無故不參加有關工作的;
(二)因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專家工作的;
(三)因工作變動,不再適宜擔任專家的;
(四)本人申請不再擔任專家的。
第十五條 專家違反規定,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專家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專家資格的;
(二)以專家庫名義謀取私利,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應當迴避而不主動提出迴避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
(五)不能客觀公正地履行相關職責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務司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解讀
問:工業和信息化部出台《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答: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必須抓住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機遇,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多措並舉,加快工業轉型升級步伐。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實體經濟是國家的本錢,工業是立國之本。7月17日總書記在吉林考察時指出,中國夢具體到工業戰線就是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要堅持創新驅動發展這個核心,把製造業搞上去,把實體經濟抓上去。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實施“中國製造2025”,堅持創新驅動、智慧型轉型、強化基礎、綠色發展,加快從製造大國轉向製造強國。黨中央國務院對推進制造強國建設發展高度重視,國務院成立了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同志任組長的國家製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國務院先後出台了《中國製造2025》、《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等政策。《中國製造2025》作為我國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第一個十年的行動綱領,全面開啟了中國製造由大變強之路。前不久,《中國製造2025》重點領域技術路線圖正式發布。現在關鍵是把戰略變成規劃,把規劃變成計畫,把計畫變成行動,把行動變成實在效果。財稅和金融支持是實現中國製造2025的重要支撐。因此,需要進一步組織和動員行業的財經專家開展研究和諮詢,集眾智者,發揮各方面專家的智慧。
一是有利於推進科學決策。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建立健全決策諮詢制度”。四中全會強調,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決策問題關係事業興衰成敗,科學決策是各項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建設是實現科學決策的重要基礎和根本保障。建立行業財經專家庫,是落實中央改革部署的具體舉措,也是科學決策的制度性安排,以規範化、制度化來確保科學決策的一項重要措施。我們通過建立專家庫,逐步形成諮詢建議提出及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行業專家參與決策諮詢的積極性,努力為工業和信息通信業發展提供更多更管用的財經政策建議,為實施中國製造2025和“網際網路+”提供高質量的智力支持,為提升軟實力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二是有利於強化政策研究的前瞻性和針對性。一項政策出台後,其實施的效果與政策本身的科學與否緊密相關。缺乏深入的調查和充分論證的決策,往往導致政策缺乏前瞻性和可行性,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因決策失誤造成損失、浪費和行政成本過高等現象。因此,實現科學化決策,確保政策具備合法、合理、科學、協調、穩定、持續等諸多屬性,需要向各領域專家學者“謀方略,求對策”。我們就是通過建立專家庫,為專家參與行業財經工作搭建平台,圍繞工業和信息通信業全局性、長期性、綜合性的重大財經問題,將各領域的專家學者聚集起來,共同開展政策研究,形成具有前瞻性、建設性的政策建議和研究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三是有利於增強政策執行的科學性和一致性。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人們常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有保證政策執行的科學一致性,將政策內容轉變為現實,才能使政策目標得以實現。圍繞行業重大財經政策實施,發掘專家庫資源,定期邀請專家,開展各類培訓講座,就國內外經濟形勢,行業發展政策,財稅、金融、價格等領域發展方向等進行深入解讀,一方面發揮專家指導作用,拓寬知識面,增強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也能向行業產業宣貫、解讀政策措施。
四是有利於提升政策評估的客觀公正性。近年來,國務院在督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中,引入了第三方評估的管理方式。我們理解,政策評估就是通過評價檢驗政策執行的效果、效率和效益,使決策能夠達到預期目標,並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學性。我們建立專家庫,就是要發揮專家團隊的技術特長和專業優勢,有效運用理論指導工作實踐,避免“政策喊起來容易,落實起來難”,結合專家客觀公允的評估分析和諮詢意見,推動行業財經政策調整制定和協調落實,讓政策真正地“實起來”。
問:《辦法》的主要內容和主要特點?
答:《辦法》全文共五章十七條,主要圍繞打造高層次的行業財經專家團隊,切實提高決策支撐能力,明確了建設專家庫的目的,規範了行業財經專家庫的使用和管理。為了更好地發揮專家智庫的優勢作用,《辦法》內容主要體現在專家分類與工作職責、選拔聘用條件與流程、權利義務與紀律、動態管理與維護四大方面,內容豐富,概括起來有幾個突出特點。
一是服務中心任務,突出重點。《辦法》指出,建設具備高度社會責任感的專家團隊,圍繞工業強國、中國製造2025、兩化融合和網路強國等重點工作,匯聚人才,聚焦實體經濟發展,開展前瞻性和全局性影響的重大財經問題研究。當前,我們的重點就是紮實做好中國製造2025和“網際網路+”行動貫徹落實,提供全方位、多層次、高水平的決策諮詢建議,推動各項財稅、金融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地實施。
二是立足決策諮詢,突出專家廣泛性。《辦法》中專家覆蓋面很廣。有來自於國家級科研院所、高校、行業協會的專家學者,理論水平高,視野開闊,經驗豐富。也有來自於各類企業的企業家,熟悉行業,貼近實際。企業家是發展國民經濟、建設工業強國、推動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更好地發揮企業家作用”。通過廣泛藉助專家的智慧和才能,聽取不同的聲音,以不斷提高決策和政策實施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行性。
三是履行工作職責,突出權威性。根據行業財經工作職責,《辦法》規定,從政策研究、財務會計、經濟管理、工程技術四個方面設立專家組別,基本覆蓋了我部行業財經工作的業務範圍,從行業財稅、金融、價格政策研究,到項目評審、財務審計驗收、財務專項檢查、資金績效評價等具體工作。《辦法》還提出,優先吸收院士、國家級經濟研究部門負責人、重點院校教授、大型企業集團總工等權威專家入選,充分發揮權威專家高端引領作用,配合行業重大需求,以戰略諮詢為中心,努力開展一系列戰略性、前瞻性、綜合性的行業財經諮詢,產生一批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研究成果,為行業財經政策制定提供高質量的智力支持。
四是圍繞行業發展,突出人才為本。當前,工業和信息通信業正處於加速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信息化深入推進,製造強國戰略全面實施,網路強國建設步伐加快,“網際網路+”行動計畫逐步落地。這些戰略舉措都把人才及智力建設作為根本和保障。《辦法》要求,聘請行業內有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具有財稅、金融、價格等相關領域的業務專長,有較強的決策諮詢能力。我們的目標是,整合優勢資源,打造行業財經特色的專家團隊,深入研究事關行業發展的重大財經問題,為行業發展提供專業、優質的諮詢服務。
問:工業和信息化部如何發揮行業財經專家作用,為工業和信息通信業建言獻策?
答:充分發揮專家團隊的智庫作用,注重研究的實效,注重對具體的、與工業和信息通信業發展密切相關的財經問題進行調查、分析、研究和判斷,重視專家諮詢的針對性、實用性、有效性,使高質量、專業化的諮詢成果服務決策,為行業財經政策的研究、制定、實施及評估提供諮詢和參考。
一是建立專家庫。建立專家庫,通過網路、電話、書面、座談等多種徵詢方式,廣泛聽取專家學者對工業和信息通信業財經政策的建議,為行業財經工作建言獻策搭建一個互動平台,也為專家和政府間構建橋樑,為實現行業財經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提供了重要途徑。
二是定期、不定期召開座談會和諮詢會。完善專家日常建言獻策與諮詢會議制度,涉及重大發展戰略制定、重要項目建設、重要政策出台等行業財經重大決策,在形成前開展廣泛深入的前期專家諮詢、論證工作。
三是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委託、邀請等形式,組織專家就行業重大財經問題,發揮專家團隊熟悉行業的優勢,貼近實體經濟,深入調查分析,反映真實問題,形成研究報告。在重大政策舉措出台實施時,及時邀請專家進行調研、解讀,答疑釋惑。
四是信息報送。對當前面臨的較為複雜的行業財經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和解決方案;對長遠問題進行深入思考和系統分析研究,提出前瞻性和戰略性思路。拓寬信息報送渠道,以專題建議、信息專報、簡報專刊等多種形式,加強信息報送力度,為領導機關做好決策諮詢服務。
五是諮詢評估。建立行業專家評估長效機制,拓展第三方評估類型,逐步提升評估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水平。針對重大政策進行全過程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使決策更為科學;開展重大工作事項前期評估,通過組織專家對重大項目前期進行綜合評估,使項目建設更加合理;開展財政資金績效事中、事後評價,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此外,為做好這方面工作,我們還將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為專家搭建方便快捷的平台,建立並完善專家檔案信息;同時對專家庫實行動態化管理,有進有出。
問:這次專家選聘工作都有哪些要求?
答:這次專家選聘,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已下發具體通知,歡迎大家報名。希望經過2到3年時間,在工業和信息通信業財稅、金融、價格等領域,就政策研究、輿論引導和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等方面,建立一支政治立場堅定、富於創新精神、德才兼備的行業財經專家隊伍。
《辦法》規定了專家的選拔條件,如要求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具有高級以上專業職稱,具備相關領域專業特長,要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熱心專家諮詢工作,有較強的決策諮詢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等。《辦法》明確了“平等公開、擇優聘用”的選拔原則,實行“準入、退出、考核”動態管理,專家經公示後聘用,聘期為2年。《辦法》還強調了要堅持決策諮詢專家權利義務相統一,專家有權按照客觀中立的立場開展決策諮詢,並承擔對等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影響專家獨立開展工作。詳細規定了專家在諮詢、評審、檢查和驗收等環節享有建議權、表決權,獲得相應工作報酬等權利,同時也要求專家履行相關職責,如提供技術諮詢、開展課題研究、承擔培訓授課任務等義務。
今後工作中,我們將廣泛藉助專家學者的智慧力量,堅持科學決策嚴格遵循規則和程式,確保專家參與決策諮詢工作的客觀中立性,不斷提高質量和水平。
答: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必須抓住新一輪科技和產業革命機遇,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多措並舉,加快工業轉型升級步伐。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實體經濟是國家的本錢,工業是立國之本。7月17日總書記在吉林考察時指出,中國夢具體到工業戰線就是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要堅持創新驅動發展這個核心,把製造業搞上去,把實體經濟抓上去。李克強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實施“中國製造2025”,堅持創新驅動、智慧型轉型、強化基礎、綠色發展,加快從製造大國轉向製造強國。黨中央國務院對推進制造強國建設發展高度重視,國務院成立了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同志任組長的國家製造強國建設領導小組,國務院先後出台了《中國製造2025》、《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等政策。《中國製造2025》作為我國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第一個十年的行動綱領,全面開啟了中國製造由大變強之路。前不久,《中國製造2025》重點領域技術路線圖正式發布。現在關鍵是把戰略變成規劃,把規劃變成計畫,把計畫變成行動,把行動變成實在效果。財稅和金融支持是實現中國製造2025的重要支撐。因此,需要進一步組織和動員行業的財經專家開展研究和諮詢,集眾智者,發揮各方面專家的智慧。
一是有利於推進科學決策。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建立健全決策諮詢制度”。四中全會強調,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決策問題關係事業興衰成敗,科學決策是各項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建設是實現科學決策的重要基礎和根本保障。建立行業財經專家庫,是落實中央改革部署的具體舉措,也是科學決策的制度性安排,以規範化、制度化來確保科學決策的一項重要措施。我們通過建立專家庫,逐步形成諮詢建議提出及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行業專家參與決策諮詢的積極性,努力為工業和信息通信業發展提供更多更管用的財經政策建議,為實施中國製造2025和“網際網路+”提供高質量的智力支持,為提升軟實力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二是有利於強化政策研究的前瞻性和針對性。一項政策出台後,其實施的效果與政策本身的科學與否緊密相關。缺乏深入的調查和充分論證的決策,往往導致政策缺乏前瞻性和可行性,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因決策失誤造成損失、浪費和行政成本過高等現象。因此,實現科學化決策,確保政策具備合法、合理、科學、協調、穩定、持續等諸多屬性,需要向各領域專家學者“謀方略,求對策”。我們就是通過建立專家庫,為專家參與行業財經工作搭建平台,圍繞工業和信息通信業全局性、長期性、綜合性的重大財經問題,將各領域的專家學者聚集起來,共同開展政策研究,形成具有前瞻性、建設性的政策建議和研究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三是有利於增強政策執行的科學性和一致性。在政策執行過程中,人們常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有保證政策執行的科學一致性,將政策內容轉變為現實,才能使政策目標得以實現。圍繞行業重大財經政策實施,發掘專家庫資源,定期邀請專家,開展各類培訓講座,就國內外經濟形勢,行業發展政策,財稅、金融、價格等領域發展方向等進行深入解讀,一方面發揮專家指導作用,拓寬知識面,增強政策措施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也能向行業產業宣貫、解讀政策措施。
四是有利於提升政策評估的客觀公正性。近年來,國務院在督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中,引入了第三方評估的管理方式。我們理解,政策評估就是通過評價檢驗政策執行的效果、效率和效益,使決策能夠達到預期目標,並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學性。我們建立專家庫,就是要發揮專家團隊的技術特長和專業優勢,有效運用理論指導工作實踐,避免“政策喊起來容易,落實起來難”,結合專家客觀公允的評估分析和諮詢意見,推動行業財經政策調整制定和協調落實,讓政策真正地“實起來”。
問:《辦法》的主要內容和主要特點?
答:《辦法》全文共五章十七條,主要圍繞打造高層次的行業財經專家團隊,切實提高決策支撐能力,明確了建設專家庫的目的,規範了行業財經專家庫的使用和管理。為了更好地發揮專家智庫的優勢作用,《辦法》內容主要體現在專家分類與工作職責、選拔聘用條件與流程、權利義務與紀律、動態管理與維護四大方面,內容豐富,概括起來有幾個突出特點。
一是服務中心任務,突出重點。《辦法》指出,建設具備高度社會責任感的專家團隊,圍繞工業強國、中國製造2025、兩化融合和網路強國等重點工作,匯聚人才,聚焦實體經濟發展,開展前瞻性和全局性影響的重大財經問題研究。當前,我們的重點就是紮實做好中國製造2025和“網際網路+”行動貫徹落實,提供全方位、多層次、高水平的決策諮詢建議,推動各項財稅、金融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地實施。
二是立足決策諮詢,突出專家廣泛性。《辦法》中專家覆蓋面很廣。有來自於國家級科研院所、高校、行業協會的專家學者,理論水平高,視野開闊,經驗豐富。也有來自於各類企業的企業家,熟悉行業,貼近實際。企業家是發展國民經濟、建設工業強國、推動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更好地發揮企業家作用”。通過廣泛藉助專家的智慧和才能,聽取不同的聲音,以不斷提高決策和政策實施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行性。
三是履行工作職責,突出權威性。根據行業財經工作職責,《辦法》規定,從政策研究、財務會計、經濟管理、工程技術四個方面設立專家組別,基本覆蓋了我部行業財經工作的業務範圍,從行業財稅、金融、價格政策研究,到項目評審、財務審計驗收、財務專項檢查、資金績效評價等具體工作。《辦法》還提出,優先吸收院士、國家級經濟研究部門負責人、重點院校教授、大型企業集團總工等權威專家入選,充分發揮權威專家高端引領作用,配合行業重大需求,以戰略諮詢為中心,努力開展一系列戰略性、前瞻性、綜合性的行業財經諮詢,產生一批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研究成果,為行業財經政策制定提供高質量的智力支持。
四是圍繞行業發展,突出人才為本。當前,工業和信息通信業正處於加速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國家信息化深入推進,製造強國戰略全面實施,網路強國建設步伐加快,“網際網路+”行動計畫逐步落地。這些戰略舉措都把人才及智力建設作為根本和保障。《辦法》要求,聘請行業內有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具有財稅、金融、價格等相關領域的業務專長,有較強的決策諮詢能力。我們的目標是,整合優勢資源,打造行業財經特色的專家團隊,深入研究事關行業發展的重大財經問題,為行業發展提供專業、優質的諮詢服務。
問:工業和信息化部如何發揮行業財經專家作用,為工業和信息通信業建言獻策?
答:充分發揮專家團隊的智庫作用,注重研究的實效,注重對具體的、與工業和信息通信業發展密切相關的財經問題進行調查、分析、研究和判斷,重視專家諮詢的針對性、實用性、有效性,使高質量、專業化的諮詢成果服務決策,為行業財經政策的研究、制定、實施及評估提供諮詢和參考。
一是建立專家庫。建立專家庫,通過網路、電話、書面、座談等多種徵詢方式,廣泛聽取專家學者對工業和信息通信業財經政策的建議,為行業財經工作建言獻策搭建一個互動平台,也為專家和政府間構建橋樑,為實現行業財經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提供了重要途徑。
二是定期、不定期召開座談會和諮詢會。完善專家日常建言獻策與諮詢會議制度,涉及重大發展戰略制定、重要項目建設、重要政策出台等行業財經重大決策,在形成前開展廣泛深入的前期專家諮詢、論證工作。
三是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委託、邀請等形式,組織專家就行業重大財經問題,發揮專家團隊熟悉行業的優勢,貼近實體經濟,深入調查分析,反映真實問題,形成研究報告。在重大政策舉措出台實施時,及時邀請專家進行調研、解讀,答疑釋惑。
四是信息報送。對當前面臨的較為複雜的行業財經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和解決方案;對長遠問題進行深入思考和系統分析研究,提出前瞻性和戰略性思路。拓寬信息報送渠道,以專題建議、信息專報、簡報專刊等多種形式,加強信息報送力度,為領導機關做好決策諮詢服務。
五是諮詢評估。建立行業專家評估長效機制,拓展第三方評估類型,逐步提升評估工作的規範化、標準化水平。針對重大政策進行全過程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調整,使決策更為科學;開展重大工作事項前期評估,通過組織專家對重大項目前期進行綜合評估,使項目建設更加合理;開展財政資金績效事中、事後評價,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此外,為做好這方面工作,我們還將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為專家搭建方便快捷的平台,建立並完善專家檔案信息;同時對專家庫實行動態化管理,有進有出。
問:這次專家選聘工作都有哪些要求?
答:這次專家選聘,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已下發具體通知,歡迎大家報名。希望經過2到3年時間,在工業和信息通信業財稅、金融、價格等領域,就政策研究、輿論引導和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等方面,建立一支政治立場堅定、富於創新精神、德才兼備的行業財經專家隊伍。
《辦法》規定了專家的選拔條件,如要求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具有高級以上專業職稱,具備相關領域專業特長,要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熱心專家諮詢工作,有較強的決策諮詢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等。《辦法》明確了“平等公開、擇優聘用”的選拔原則,實行“準入、退出、考核”動態管理,專家經公示後聘用,聘期為2年。《辦法》還強調了要堅持決策諮詢專家權利義務相統一,專家有權按照客觀中立的立場開展決策諮詢,並承擔對等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影響專家獨立開展工作。詳細規定了專家在諮詢、評審、檢查和驗收等環節享有建議權、表決權,獲得相應工作報酬等權利,同時也要求專家履行相關職責,如提供技術諮詢、開展課題研究、承擔培訓授課任務等義務。
今後工作中,我們將廣泛藉助專家學者的智慧力量,堅持科學決策嚴格遵循規則和程式,確保專家參與決策諮詢工作的客觀中立性,不斷提高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