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是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 印發時間:2022年12月8日
《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是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規定。
《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是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規定。發展歷程2022年2月,《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再次公開徵求意見:新增無線電數據、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要求。212022年...
工信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 《工信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是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出台的管理辦法,研究制定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車聯網、人工智慧等重要領域數據安全標準,強化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監管。
《工業領域數據安全能力提升實施方案(2024-2026年)》是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數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
《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是工信部為貫徹落實《數據安全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開展而起草的規定。2023年12月15日,工信部研究起草了《...
為貫徹落實《數據安全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行政處罰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開展,我們研究起草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行政處罰裁量指引(試行)》。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如有...
四、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規定。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附屬檔案: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管理辦法(試行)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4年12月15日 管理辦法 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管理辦法...
服務等業務的網際網路接入類企業規範做好網際網路信息安全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的使用與運行維護管理工作,保障各單位系統安全可靠運行,有效發揮系統作用,工業和信息化部於9月12日印發《網際網路信息安全管理系統使用及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
《工業和信息化統計工作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和規範工業和信息化統計調查工作管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統計體制、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的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而制定的辦法。2021年6...
(三)《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四)《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五)《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六)《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七)《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八)《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九)...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規範數據出境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為跨境數據安全治理提供有效管理辦法。數據治理:利用數據驅動業務,實現企業增值。數據治理的智慧型化...
2014年11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工信部科〔2014〕515號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管理職責、申請與條件、認定與授牌、運行與管理、考核與評估、附則7章33條,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自...
完善信息化發展和網路與信息安全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安全管理、個人信息保護等管理辦法。健全相關法規制度,明確並落實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維護信息安全的責任。制定完善新一代信息技術在重點領域的套用標準,注重發揮標準對產業發展的技術...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經濟信息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原《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渝經信發〔2015〕19號)和《重慶市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試行)》(渝經信發〔2015〕39號)同時...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規範數據出境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專業人才 2023年4月2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發布《市場監管總局認研中心關於...
省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推進本省大數據產業發展、工業數位化、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等工作。省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省網路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公共數據安全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省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保密、...
《數據安全法》以及《國務院關於深化“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發展工業網際網路的指導意見》等法規政策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工業網際網路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深入實施工業網際網路安全分類分級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起草了《工業網際網路安全分類分級管理辦法...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辦法,明確授權主體、條件、程式和數據範圍、安全要求等。市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對被授權運營主體實施日常監督管理。被授權運營主體應當在授權範圍內,依託公共數據平台提供的安全可信環境,實施數據開發利...
《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已經2021年7月5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2021年第10次室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同意,現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出台《汽車數據...
認真落實《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11號)和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系列標準,做好定級備案,嚴格落實防護措施,定期開展符合性評測和風險評估,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網路和信息資產管理,全面梳理關鍵設備列表,明確每個網路、...
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2009年12月29日通過,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公布,2010年3月1日實施。發布信息 《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