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財經法紀審計是指對工業企業執行財經法紀情況的審計。主要內容包括:(1)是否擅自擴大成本開支範圍,把不屬於成本開支的費用擠入了成本;(2)有無擠占、挪用、截留、拖欠應上交國庫的利潤和稅金情況;(3)有無揮霍浪費、倒賣緊俏商品、牟取暴利的違紀行為;(4)有無違反國家制度,任意提高各項專用基金的提存比例,多留多提專用基金的情況;(5)有無轉移、分散、隱瞞、侵占公共財物或資金的違法行為;(6)有無擅自提高銷售價格或任意削價處理商品,私分物資的情況;(7)有無違犯國家外匯管理的規定,逃匯、套匯、炒買妙賣外匯,擾亂金融的情況;(8)有無嚴重賣職、玩忽職守,招致重大經濟損失的情況:(9)揭露其他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