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本鹽

工本鹽明嘉靖時期,兩淮運司動用割沒銀作為工本收買灶戶的余鹽。《明史·食貨志》載:都御史王紳、御史黃國用議:兩淮灶戶余鹽,每引官給銀二錢,以充工本,增收鹽斤,名為工本鹽。令商人中額鹽二引,帶中工本鹽一引,實余鹽之變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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