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利

工商分利,指工業品產地批發價格中所含利潤總額在工業與商業之間的分配。根據我國1964年國務院批轉全國物價委員會《關於國營工商企業商品作價的規定》,工商分利一般執行“工大於商”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商分利
  • 所屬學科:經濟學
某些商品,生產成本較低,利潤較大,而原料缺乏,為了控制產量,出廠價格不宜訂高;為了限制消費,市場銷售價格又不宜訂低。對於這類商品以及一個時間內利潤特大的某些商品,利潤分配也可以“商大於工”或者由國家提高稅率加以調節。上述“工大於商”、“商大於工”的原則,是我國過去工業品國家定價工作中規定的。非國家定價商品,其工商分利標準由工商雙方自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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