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仔

工仔是黎語稱“低差”,意為“買來的兒子”,海南省漢語方言稱“工仔”。解放前,海南省保亭、白沙樂東縣交界的五指山腹地黎族合畝制地區對龍公有較強隸屬關係的一種依附者。其來源有賣身的,抵債的,因受迫害而投靠的,被處罰的,被搶來的等幾種。占有工仔的人稱為“龍公”,多為合畝畝頭。工仔分為立戶和未立戶兩種。婚前一無所有,吃住在龍公家,無參加合畝內產品分配的權力。

成婚立戶後,可擁有少量生產資料,從事一部分副業,收入歸已。除參加合畝內勞動外,還要承擔龍公家內的各種雜役勞動。無人身自由,不經龍公許可並繳納一定財務,不能隨意脫離對龍公的依附關係。其身份地位世代相襲。政治和經濟地位比龍仔低得多。解放後,經過社會改革,廢除了龍公與工仔的依附關係。參見“合畝制”、“龍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