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應急管理局

巢湖市應急管理局

巢湖市應急管理局,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巢湖市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巢湖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巢湖市
  • 現任領導:孫其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執行國家標準和規程。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建立監督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四)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調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六)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八)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承擔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園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工礦商貿領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三)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市應急管理委員會、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市救災減災委員會、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等具體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減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自救互救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會務、督辦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勞動工資、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負責宣傳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有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等有關工作,負責相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應急管理科。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應對一般災害能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
組織協調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市應急委員會、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指導全市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
(四)應急基礎科。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與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的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
(五)救災減災科。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擔市救災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火災防治管理科。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防汛抗旱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復義,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協調應急管理法制建設,指導協調和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事故調查評估與統計分析工作。
(九)安全生產監管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依法組織實施應急管理相關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相關證書製作、頒發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協助開展應急聯動指揮調度、預警信息發布、現場指揮部協調保障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應急管理科、救災減災科等承擔。

現任領導

局長:孫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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