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巢湖市城市管理局,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巢湖市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巢湖市龜山路1號(原黎明社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部門:巢湖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市容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市容環衛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標準,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制市容環境衛生專項規劃;負責行業領域內公共突出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擬定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設備採購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環境衛生設備購置及其管護工作;負責市容環境衛生設施拆遷管理;參與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改造、道路新建拓建、小區建設以及建設大型公用建築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和環境衛生設施的竣工驗收。
3、負責市區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環衛清掃、保潔、灑水、生活垃圾、糞便的中轉、運輸和處置以及公廁管理等工作。
4、負責城市建築垃圾、工程渣土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垃圾運輸單位資質以及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單位資質管理,依法整治亂堆亂倒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拆遷現場、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市區組織市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費的徵收,並監督使用。
5、負責城市路燈和燈飾等城市亮化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區戶外廣告、霓虹燈、燈箱、電子顯示屏、電子翻轉牌、標牌、招牌、條(橫)幅、櫥窗、升空器具、實物造型設施、宣傳諮詢點等戶外裝飾媒體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資源的開發和利用。
6、負責城市廣場(除綠化養護以外)的管理工作。
7、負責市區攤點規劃、布點、審批和監督。
8、負責市區主次幹道“門前三包”管理工作。
9、負責市區占道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及其它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其他影響城市容貌行為的管理工作。
10、指導和協調各鄉鎮、街道開展以“三線三邊”為重點的全域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文明創建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主要職責
1、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擅自搭建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城市交通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處罰權,對環境污染較小,通過直觀判斷即可認定的,或者實施一次性行政處罰即可糾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實施行政處罰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和未經批准占道經營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履行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

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局長
賈衛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陶學勇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黎程
參考資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科)
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接待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計畫生育、綜合治理、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局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監督管理機關、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人事監察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信訪工作;承擔局系統人員工資調整、福利津貼審核、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綜合報告、檔案起草和政務公開工作;承辦局系統內幹部的考核任免和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的具體工作;負責系統內違紀案件的查處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市容管理和設施建設科
貫徹實施有關市容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區環境衛生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規劃和項目的編制和管理工作;擬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設備採購計畫;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驗收和工程建設的監督以及設備購置工作,參與大型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的規劃、審核、驗收工作;負責城市清掃保潔工作量的核定及新增工作量的交接及下達工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管理和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編制及戶外廣告空間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部署、檢查城市燈飾亮化和城市廣場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各鄉鎮市容和環衛工作;負責市容環衛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市容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執法資格認定和執法證件辦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一般程式案件的審核和執法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複議和行政應訴以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作。
行政審批科
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審批;負責大型戶外廣告設定審批;負責在市內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負責在市政設施上掛設懸掛物審批;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排放)核准;負責城市環衛設施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竣工驗收和拆除、遷移方案的審批;負責占用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用地或改變使用性質審批;負責臨時占用或拆除、改動、遷移城市照明設施審批;負責依附城市道路進行管線、桿線建設審批;負責在城區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或者臨時擺攤設點、堆放物料批准;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處理審批;負責城市道路破挖審批;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行使的其它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諮詢、協調、督查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指揮中心(執法協調科)
負責受理市容以及相關城市管理中的違法行為的舉報和投訴,並對舉報或投訴的問題進行處理和跟蹤督辦;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的套用推進和日常監管工作;指導局屬管理行政執法隊伍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市區建築渣土處置的監督執法工作;根據市拆違指揮部門的命令和要求,組織執法力量拆除違法建築或參與全市拆違統一行動;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依法行政、遵紀守法,執法隊伍文明執法行為、隊容風紀進行督察;部署、檢查城市主次幹道“門前三包”管理工作;負責調處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矛盾糾紛工作;負責統一協調城管系統內各部門的執法與城管系統外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的業務協調、聯絡和聯合執法。

下屬單位

巢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分設五個大隊)
全面履行市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日常管理和違法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一大隊
辦公地址:愛心路與東風西路交口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二大隊
辦公地址:銀屏西路17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三大隊
辦公地址:青年路5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四大隊
辦公地址:青年路5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五大隊
辦公地址:巢湖市裕溪路力和裕景156—103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巢湖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負責市區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市區公廁管理和維修;生活垃圾的中轉、運輸、處置;工程渣土、建築垃圾的管理、處置;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銀屏西路17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巢湖市燈飾管理處
負責對市區路燈和燈飾等城市亮化設施的維護和改造;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崗嶺南路與白鶴路交口往東100米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巢湖市城市廣場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區城市廣場(除綠化養護以外)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巢湖市龜山路1號(原黎明社區)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巢湖市門前“三包”管理辦公室
負責與市區各主幹道臨街單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並對其門前“三包”(包綠化、包衛生、包秩序)進行督查和考核;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健康中路亞父街道辦事處旁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巢湖市生活廢棄物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固體廢棄物的處置,以及平頂山建築消納場和萬山生活垃圾處理場的運行和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巢湖市夏閣鎮竹柯村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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